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及《新資源食品衛生管理辦法》規定,衛生部于1998年下發《關于1998年全國保健食品市場整頓工作安排的通知》(衛監法發〔1998〕第9號),將食品新資源油菜花粉、玉米花粉、松花粉、向日葵花粉、紫云英花粉、蕎麥花粉、芝麻花粉、高梁花粉、魔芋、鈍頂螺旋藻、極大螺旋藻、刺梨、玫瑰茄、蠶蛹列為普通食品管理。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注銷上述類別新資源食品的衛生審查批件,并停止受理上述類別新資源食品衛生審查批件的轉讓、變更、補發。 二○○四年八月十七日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及《新資源食品衛生管理辦法》規定,衛生部于1998年下發《關于1998年全國保健食品市場整頓工作安排的通知》(衛監法發〔1998〕第9號),將食品新資源油菜花粉、玉米花粉、松花粉、向日葵花粉、紫云英花粉、蕎麥花粉、芝麻花粉、高梁花粉、魔芋、鈍頂螺旋藻、極大螺旋藻、刺梨、玫瑰茄、蠶蛹列為普通食品管理。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注銷上述類別新資源食品的衛生審查批件,并停止受理上述類別新資源食品衛生審查批件的轉讓、變更、補發。 二○○四年八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