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
吉林省衛生廳:
你廳《關于玉米須類產品安全性管理原則的請示》(吉衛文〔2012〕7號)收悉。經研究, 現批復如下:
玉米須在我國有一定的食用歷史,未發現安全性問題,可作為普通食品管理。
此復。
201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