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廳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商務主管部門、工商局、質量技術監督局、糧食局、食品藥品監管局,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 為做好2013年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以下簡稱《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和《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管理規定(試行)》,衛生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糧食局和食品藥品監管局聯合制訂了2013年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以下簡稱2013年監測計劃)。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國務院各相關部門將根據2013年監測計劃對本系統的相關工作作出具體安排。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確定承擔2013年監測計劃任務的技術機構,加強組織管理,確保監測任務的落實;要根據國家監測計劃的內容和要求,針對本地區食品安全領域的突出問題,制訂本地區監測方案,于2012年12月31日前報衛生部備案,并抄送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各地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應當協助監測人員進入食品生產、流通以及餐飲服務場所采集樣品和收集相關信息。承擔監測任務的技術機構應當加強計劃實施中的組織管理和質量控制,并按計劃要求及時上報監測數據。衛生部要匯總分析各部門報送的監測數據,各部門要利用會商機制及時相互通報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結果。 附件:2013年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 衛生部辦公廳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商務部辦公廳 工商總局辦公廳 質檢總局辦公廳 糧食局辦公室 食品藥品監管局辦公室 2012年10月29日 附件 2013年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 根據《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衛生部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糧食局、食品藥品監管局共同制訂本計劃。 一、目的 了解我國食品中主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的污染水平和趨勢,確定危害因素的分布和可能來源,掌握我國食品安全狀況,及時發現食品安全隱患。評價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污染控制水平與食品安全標準的執行效力,為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風險預警、標準制(修)訂和采取有針對性的監管措施提供科學依據。了解我國食源性疾病的發病及流行趨勢,提高食源性疾病的預警與控制能力。 二、監測內容 (一)食品污染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監測。 食品污染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監測包括常規監測和專項監測兩類。常規監測的主要目的是了解我國食品中污染物總體污染狀況、污染趨勢并為食品安全風險評估、標準制(修)訂提供代表性的監測數據,同時也可以提示食品安全隱患。專項監測的主要目的是及時發現食品安全隱患,為食品安全監管提供線索。 1.食品中化學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監測。常規監測包括12類食品中有害元素、環境污染物、真菌毒素、農藥殘留和食品加工過程中形成的有害物質等指標;專項監測包括20類食品和相關產品中有害元素、生物毒素、農藥殘留、禁用藥物、食品添加劑、非法添加物質和包裝材料遷移物等指標。 2.食品微生物及其致病因子監測。常規監測包括12類食品中衛生指示菌、食源性致病菌、病毒和寄生蟲等指標;專項監測包括嬰兒配方食品生產加工過程、城市流動早餐點相關微生物指標和葡萄球菌腸毒素的監測。 3.食品中放射性物質監測。在已投入運行和在建核電站周邊,對8類食品開展放射性核素監測。 (二)食源性疾病監測。食源性疾病監測包括食源性疾病主動監測、疑似食源性異常病例/異常健康事件監測和食源性疾?。òㄊ澄镏卸荆﹫蟾嫒?。食源性疾病主動監測主要有哨點醫院監測、實驗室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三部分內容。疑似食源性異常病例/異常健康事件監測對象是食品相關異常病例和異常健康事件。食源性疾病(包括食物中毒)報告對象是所有調查處置完畢的食源性疾?。òㄊ澄镏卸荆┦录?。 三、監測方法 ?。ㄒ唬┍O測點的定義。指根據我國的行政區劃,在食品污染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監測工作中采集監測樣品的縣(區)。 ?。ǘ┍O測點的確定。每個?。▍^、市)設定監測點的數量至少應當占本地區的縣(區)總數的50%,并基本覆蓋本地區所有地(市)。各監測點承擔的監測項目和樣品數量應當綜合考慮所在縣(區)的人口數量、地域特點、食品生產和消費情況等因素科學確定。常規監測項目的監測點、采樣點和采樣時間應當相對固定。 (三)樣品數量的確定和采樣要求。各省(區、市)樣品數量應當不少于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規定的任務量。各地區應當根據生產和消費實際合理設計全年采樣規劃,避免集中采樣。如發現食品安全隱患,應當擴大問題食品品種或品牌的樣品數量。采樣時應當按要求逐項記錄采樣信息,不得漏項。 ?。ㄋ模┍O測方法。參見監測工作手冊(另發),應采用統一的國家標準方法或推薦方法進行監測。 四、監測結果報告 監測結果應當遵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管理規定(試行)》相關規定,按照監測計劃要求按時報告。 (一)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因素監測。原則上應當在樣品采集后的15日內報送監測數據和分析結果。衛生系統監測數據統一由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數據系統上報;如發現食品安全隱患,各級監測機構要按程序及時報告;2013年12月31日前分別將監測工作總結和監測結果分析報告報送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食品中放射性物質監測結果報告參見《食品中放射性物質監測工作手冊》(另發)相關規定。商務、質量技術監督、糧食、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監測數據按照國務院相應部門方案要求上報。各部門應當匯總上半年和全年監測數據,分別于2013年6月20日和12月20日前報送衛生部,發現食品安全隱患要及時通報衛生部。 (二)食源性疾病監測。承擔食源性疾病主動監測的醫療機構應當按時向當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送食源性疾病主動監測信息和待測標本。由地市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按時向省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送監測結果、檢驗數據和食源性致病菌分離株。醫療機構和各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發現食源性疾病病例、食源性疾?。òㄊ澄镏卸荆┦录敿皶r向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承擔疑似食源性異常病例/異常健康事件報告的醫療機構,在發現符合定義的疑似食源性異常病例/異常健康事件后應當及時報告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和當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由當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協助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專家會診確認后,及時向省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食源性疾病病例、疑似食源性異常病例/異常健康事件、食源性疾?。òㄊ澄镏卸荆┦录蟾婧螅瑧斀M織開展流行病學調查。 各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應當在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完成食源性疾?。òㄊ澄镏卸荆﹫蟾媸录{查處置后及時進行網絡填報。省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應當按時向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報送所有監測數據。 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應當及時向衛生部報送食源性疾病主動監測信息、疑似食源性異常病例/異常健康事件和食源性疾?。òㄊ澄镏卸荆┦录斣诿考径茸詈笠粋€月的月底前向衛生部報送季度匯總分析報告,2013年12月31日前分別將全年監測結果和工作總結報至衛生部。 五、質量控制 (一)由衛生部會同有關部門制訂統一的質量控制措施和考核方案,組織監測實驗室參加檢測能力驗證、比對及考核。 ?。ǘ└鞑块T應當按照統一要求對承擔本部門風險監測任務的技術機構進行培訓。 ?。ㄈ┍O測技術機構應當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組織的現場督導檢查。 附錄:1. 2013年食品中化學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監測計劃.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