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質量技術監督局,各有關檢驗機構:
為進一步加強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實施辦法》(國家質檢總局令第130號),現通知如下:
指定北京市海淀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國家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中心)、河北省食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國家果類及農副加工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承擔食品添加劑氨水等產品生產許可檢驗工作(檢驗機構聯系方式見附件)。
檢驗機構在承擔生產許可檢驗工作中,應當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一、在指定的承檢范圍內開展檢驗工作,不得超范圍檢驗。
二、在我局指導下,嚴格按照規定的要求,準確、高效地完成檢驗工作。
三、未經我局批準,不得擅自將有關檢驗工作委托給其他檢驗機構。
四、對在檢驗工作中發現涉及人身健康的危害性質量問題,要進行深入研究,并及時報告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或質量技術監督局。
五、在檢驗工作中,要注重經驗和技術的積累,注重對檢驗人員的培訓,特別是要有針對性地開展檢測方法和技術的研究,不斷提高檢驗能力和檢驗水平。
附件:新增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檢驗機構聯系方式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
2013年10月21日
附件
新增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檢驗機構聯系方式
北京市海淀區產品質量監督檢驗所(國家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中心)(增補檢驗項目)
地 址:北京市海淀區永豐產業基地豐德東路17號
聯系人:曹寶森、曹 紅
電 話:010-62328306
傳 真:010-62348045
郵 編:100094
E-mail:cfqs@cfqs.org
河北省食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國家果類及農副加工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增補檢驗項目)
地 址:河北省石家莊市中華南大街537號
聯系人:張會軍、王 紅
電 話:0311-67568331、0311-67568332
傳 真:0311-67568301
郵 編:050091
E-mail:shipinjianyanbu@163.com
上述新增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檢驗機構檢驗范圍見 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