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經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化妝品技術審評專家委員會審核,現批準4-(1-苯乙基)-1,3-苯二酚作為化妝品原料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4-(1-苯乙基)-1,3-苯二酚技術要求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