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和世界動物衛生組織《國際陸生動物衛生法典》的建議及風險評估結果,從即日起解除對瘋牛病疫區進口牛血液制品(收集前供體牛沒有接受過向顱腔中注射壓縮空氣和氣體或脊髓刺毀)的禁令,農業部、質檢總局2001年143號公告中有關牛血液制品的規定同時廢止。進口的牛血液制品須符合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特此公告。 質檢總局 農業部 2014年6月25日 |
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和世界動物衛生組織《國際陸生動物衛生法典》的建議及風險評估結果,從即日起解除對瘋牛病疫區進口牛血液制品(收集前供體牛沒有接受過向顱腔中注射壓縮空氣和氣體或脊髓刺毀)的禁令,農業部、質檢總局2001年143號公告中有關牛血液制品的規定同時廢止。進口的牛血液制品須符合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特此公告。 質檢總局 農業部 2014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