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審查管理辦法》的規定,現批準番茄籽油、枇杷葉、阿拉伯半乳聚糖、湖北海棠(茶海棠)葉、竹葉黃酮、燕麥β-葡聚糖、清酒乳桿菌、產丙酸丙酸桿菌為新食品原料;調整原衛生部2008年第12號公告批準低聚木糖的來源、食用量和生產工藝要求。生產經營上述食品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定。
特此公告。
國家衛生計生委
2014年12月19日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審查管理辦法》的規定,現批準番茄籽油、枇杷葉、阿拉伯半乳聚糖、湖北海棠(茶海棠)葉、竹葉黃酮、燕麥β-葡聚糖、清酒乳桿菌、產丙酸丙酸桿菌為新食品原料;調整原衛生部2008年第12號公告批準低聚木糖的來源、食用量和生產工藝要求。生產經營上述食品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定。
特此公告。
國家衛生計生委
2014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