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糧食局,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中糧集團有限公司、中國中紡集團公司、中航工業集團公司,各有關糧食交易中心: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合理消化糧食庫存有關會議精神,推動糧食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指導和督促企業嚴格落實國家有關部門和單位制定的“去庫存”方案及規定,有效防范“去庫存”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嚴厲打擊“出庫難”“轉圈糧”等違法違規行為,確保國家合理消化糧食庫存工作順利推進,現就做好有關監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做好合理消化糧食庫存的重大意義
合理、有序、加快消化過高糧食庫存是糧食行業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一項重大舉措,事關國家糧食安全、食品安全,事關國家惠農政策的可持續性。國務院領導同志對此高度重視,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抓緊研究方案,盡快組織實施。從今年3月份開始,國家有關部門陸續下達計劃,對部分國家臨儲玉米進行轉儲輪換,組織開展超期儲存和蓆茓囤儲存糧食定向競價銷售,還將通過其他方式積極穩妥消化糧食庫存。
由于銷售處理的庫存糧食具有收獲年限不同、儲存條件不同、地域品種不同、質量品質不同的特點,以至于銷售處理方式不同,銷售價格不同,涉及各方利益主體,監管要求也有較大區別,因此,糧食“去庫存”工作政策性要求高、影響面寬。各地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和有關企業務必從講政治、顧大局的高度,把這項工作作為當前的重中之重,擺在突出位置抓實抓好。各地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按照“四個共同”原則,加強與有關部門的密切協調配合,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分工,嚴格管理要求,嚴密監管措施,落實監管經費,督促有關企業嚴格執行糧食銷售出庫的有關政策規定,維護正常的糧食流通秩序,為合理消化糧食庫存創造良好的市場環境,確保政策實施達到預期效果。
二、切實加強合理消化糧食庫存工作的監督管理
?。ㄒ唬┩怀鲋攸c環節監管。
1.企業競買資格審核環節。檢查買方企業生產許可證明等相關資質,加工能力、簽訂承諾書,以及認真履行統計報表報送義務等情況。
2.交易環節。檢查買賣雙方企業簽訂交易合同、及時向所在地的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報送交易相關信息等情況;檢查糧食交易中心每期將成交的詳細情況報送買賣雙方所在地省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等情況。
3.出庫環節。檢查承儲企業是否設置出庫障礙、額外收取費用,以及提報的拍賣標的數量、質量、出庫條件信息與實際情況是否相符等情況;檢查買方企業是否執行政策規定、交易規則,以及是否存在違背誠信、惡意違約等情況;檢查買賣雙方企業是否故意串通、虛假出庫;檢查有關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是否直接或間接參與設置出庫障礙,包庇、縱容、袒護違規行為,以及是否履職到位等情況。
4.運輸環節。檢查買方企業購買定向銷售的超期儲存和蓆茓囤儲存糧食是否單獨運輸,以及與其他糧食摻雜混存等情況。運輸期間確需中轉或在車站、碼頭暫存的,檢查其是否單獨存放,買方企業是否提前通知發貨地和中轉地糧食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跟蹤監管等情況。檢查買方企業在糧食運回本企業后,及時報告所在地糧食行政管理部門等情況。
5.加工轉化及成品銷售環節。檢查買方企業將運回本企業的糧食加工轉化,并保存糧食購買、出庫、運輸、入庫、加工等各環節原始單據,以及租車票據、加工生產、用電記錄等相關憑證情況。對參加定向銷售的買方企業還要檢查其在糧食接收、暫存、加工期間是否開展同品種原糧銷售業務、擅自改變使用用途、按規定進行無害化處理等情況,以及是否按要求向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報送購買糧食入庫、加工、銷售等情況。
?。ǘ┩怀鲋攸c部位監管。
1.各地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加強定向銷售、包干銷售、國家一次性轉儲銷售等政策性糧食銷售出庫的監管,跟蹤糧食流向。檢查企業是否存在虛購虛銷、買陳抵新、轉手倒賣、未輪報輪、擅自改變使用用途、出口轉內銷等違法違規行為。
2.以收購驗收合格時建立的質量檔案和簽訂的代儲保管合同,作為糧食銷售出庫的數量和質量依據。對承儲庫點在收購、驗收、儲存、出庫過程中因違規收購、數量短少、質量不符等造成損失的,由省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中儲糧分公司、農發行分支機構按照“四個共同”機制分別進行責任追究,共同推動開展賠付和追繳。地方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相應處罰,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3.檢查中儲糧、中糧、中紡、中航以及其他的承貸企業是否在糧食銷售出庫后相應核減國家政策性糧食庫存,承貸企業和承儲庫點是否存在虛報庫存套取國家補貼行為。
4.對有關企業因糧食數量、質量問題等原因導致長期流拍、反復毀約違約等情況,以及成交價格異常波動的情況要予以重點關注,認真查找原因,適時安排執法力量進行重點監管。
?。ㄈ┙⒍ㄆ诤藢χ贫?。有關省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會同中儲糧分公司、農發行分支機構,指導買賣雙方企業規范糧食出庫、接收、儲存、加工管理的程序手續,實行專賬記載,專人管理。督促市縣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會同有關單位按照“四個共同”原則指定專人對買賣雙方出入庫情況進行現場監督,定期對有關情況進行核對,并與出庫企業監管情況進行雙向對比,嚴防“以陳頂新”轉手倒賣,堅決杜絕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糧食流入口糧市場。進一步細化糧食庫存保管明細賬,做到賣方企業糧食出庫、買方企業糧食入庫明細到車(駕駛員),出庫地點、接收地點明細到貨位,糧食加工進度日清月結。有條件的地方,要在買賣雙方企業安裝糧食檢斤監控系統,糧食檢斤影像資料與檢斤單一并留存。
三、工作要求
(一)落實監管責任。按照政策性糧食監管的職責分工,中儲糧總公司及其他承貸主體對銷售糧食的數量、質量和出庫等負主體責任,糧食、農發行等部門負監管責任,承儲庫點和買方企業負直接責任。有關?。▍^、市)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含糧食交易中心)要會同當地中儲糧分支機構、農發行分行成立聯席機構,研究制定監管方案,落實監管責任,及時解決銷售中出現的問題,妥善處理糾紛,加強糧食出庫環節和銷售糧食流向的監管。
(二)加大查處力度。各地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會同農發行、中儲糧系統以及價格、工商、公安等部門嚴肅查處糧食銷售過程中虛購虛銷、買陳抵新、轉手倒賣、未輪報輪、賬實不符、擅自改變使用用途、人為設置障礙阻撓出庫等違法違規行為。對違法違規行為,各地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單位)按照《食品安全法》《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國家政策性糧食出庫管理暫行辦法》《關于進一步加強國家政策性糧食出庫管理工作的通知》(國糧檢〔2016〕12號)等規定從嚴從重處理,對有關責任人按人事管理權限進行處理。對政策性糧食出庫因違規收購、數量短少、質量不符等造成損失的,按照“四個共同”機制有關規定處理、賠付和追繳。涉及套取價差補貼、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糧食流入口糧市場等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對于拒不履行出庫義務的企業,必要時報告地方政府采取有力措施確保糧食順暢出庫。
(三)暢通訴求渠道,加強輿論引導。各地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鼓勵社會力量參與監督,設立舉報電話、舉報信箱,公布政策性糧食出庫監管員名單,接受群眾舉報投訴。有關部門接到舉報后,要及時安排力量調查、處理,檢查發現的重大問題要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同時,要高度重視宣傳工作,做好政策解讀,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
各有關省級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每月要對本轄區糧食銷售出庫中發現的違規問題及處理情況進行匯總,相關情況及時報國家糧食局(監督檢查司)。同時,將違規企業列入不良信用黑名單,實施部門聯合懲戒,形成監管合力。
國家糧食局
2016年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