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新的《飼料標簽》標準(GB 10648-2013)將于2014年7月1日實施,現就寵物飼料(食品)和Ⅱ類飼料添加劑產品通用名稱標注的問題解釋如下:
一、寵物飼料(食品)標簽強制性國家標準已由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單獨立項,項目編號為20110853-Q-469,目前正在制定中,因此,《飼料標簽》(GB 10648-2013)不適用于寵物飼料(食品)。
二、鑒于部分按原《飼料添加劑和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生產許可證管理辦法》頒發的Ⅱ類飼料添加劑生產許可證仍在有效期內,而這類產品與混合型飼料添加劑不完全等同,因此,在原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上述產品其通用名稱分為以下兩種情形進行標識:
1、通過精制、脫水、包被等工藝處理而獲得的Ⅱ類飼料添加劑產品,其通用名稱表述為“飼料添加劑+《飼料添加劑品種目錄》中規定的產品名稱”,另起一行標注“原飼料添加劑(Ⅱ類)”字樣;
2、其余Ⅱ類飼料添加劑產品表述為“混合型飼料添加劑+《飼料添加劑品種目錄》中規定的產品名稱或類別”,另起一行標注“原飼料添加劑(Ⅱ類)”字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