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注冊管理規定》(質檢總局令第145號)等,為做好進口嬰幼兒配方乳品境外生產企業延續注冊及后續監管工作,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請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注冊管理規定》(質檢總局令第145號),進口嬰幼兒配方乳品境外生產企業注冊有效期為4年。進口嬰幼兒配方乳品境外生產企業需延續注冊的,應當通過其所在國家(地區)主管當局向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局,CNCA)提出延續注冊申請,提交相關信息及證明性文件等(申請格式、相關要求見附件)。
二、申請時間
已注冊進口嬰幼兒配方乳品境外生產企業,凡需延續注冊的,應當在注冊有效期屆滿前一年內提出申請,按要求提交本企業持續符合注冊要求的相關信息及證明性文件等。
為做好相關工作銜接,對于2014年底前獲得注冊資格的嬰幼兒配方乳品境外企業,通過其所在國家(地區)主管當局提出延續注冊申請的時間截至2018年底。
三、后續處理
已注冊進口嬰幼兒配方乳品境外生產企業,提交的延續注冊申請及其相關信息、證明性文件等,CNCA將按工作程序進行審查,符合注冊要求的,將在有效期屆滿時予以延續注冊;不能持續符合注冊要求的,將暫停其注冊資格;逾期未提出延續注冊申請的,將注銷其注冊資格。
附件: 1.延續注冊申請格式.docx
國家認監委
2018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