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室:
根據《質檢總局關于印發2018年度立法工作計劃的通知》(國質檢法〔2018〕60號)和認監委立法工作安排,現將《認監委2018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印發各部室,請遵照執行并做好如下工作:
一、制定方案明確責任
認監委列入總局2018年立法工作計劃的行政法規立法研究項目1件,力爭年內完成的規章立法項目3件。委內起草部門應當擬訂切實可行的立法工作方案,明確責任人、聯系人以及起草工作時間進度。法律部依據職責,前期參與、督促指導起草部門的立法工作。
二、堅持依法立法、科學立法、民主立法
起草部門在立法工作中,要嚴格執行立法法、規章制定程序條例、質檢總局規章制定程序規定、認監委規章起草程序規定的要求,加強立法評估、論證和調研,科學設定法律制度和管理措施。廣泛征求意見,提高公眾參與度,加大協調力度,進一步發揮社會第三方機構、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深入推進立法工作的科學化、精細化,切實提高立法質量。
三、深入推進立法進程
(一)《檢驗檢測機構管理條例》立法研究,由法律部、實驗室部依照立法工作方案積極推進,同時加強與總局法規司的協調。
(二)《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注冊管理規定》、《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強制性產品認證機構、檢查機構和實驗室管理辦法》屬于總局2018年力爭年內完成的規章立法項目。其中,《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注冊管理規定》修改送審稿已經報送總局法規司。法律部、注冊部應當積極配合總局法規司,做好立法調研、意見征集反饋、修改完善等工作?!稄娭菩援a品認證管理規定》、《強制性產品認證機構、檢查機構和實驗室管理辦法》,認證部應當于2018年5月底之前向法律部提交修改草案、修訂說明以及相關材料,法律部負責后續規章審查及報送總局等方面的工作。
國家認監委辦公室
2018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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