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國務院關于完善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風險預警和快速反應監管體系 切實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意見》(國發〔2017〕43號),進一步規范和做好缺陷進口消費品召回管理工作,根據《缺陷消費品召回管理辦法》,結合進口消費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實際,質檢總局制定了《缺陷進口消費品召回工作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特此公告。
附件: 缺陷進口消費品召回工作細則 質檢總局
2018年3月21日 |
為落實《國務院關于完善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風險預警和快速反應監管體系 切實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意見》(國發〔2017〕43號),進一步規范和做好缺陷進口消費品召回管理工作,根據《缺陷消費品召回管理辦法》,結合進口消費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實際,質檢總局制定了《缺陷進口消費品召回工作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特此公告。
附件: 缺陷進口消費品召回工作細則 質檢總局
2018年3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