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客电竞-体育电竞综合赛事平台

 
當前位置: 首頁 > 權威發布 > 食品法規

關于完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關稅〔2018〕49號)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9-07-14 20:36:37 來源:互聯網

發布單位

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財政部

發布文號 財關稅〔2018〕49號
發布日期 2018-11-29 生效日期 2019-01-01
有效性狀態 廢止日期 暫無
屬性 專業屬性 其他
備注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各直屬海關,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國家稅務總局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

 

    為促進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行業的健康發展,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現將完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將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的單次交易限值由人民幣2000元提高至5000元,年度交易限值由人民幣20000元提高至26000元。

 

    二、完稅價格超過5000元單次交易限值但低于26000元年度交易限值,且訂單下僅一件商品時,可以自跨境電商零售渠道進口,按照貨物稅率全額征收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交易額計入年度交易總額,但年度交易總額超過年度交易限值的,應按一般貿易管理。

 

    三、已經購買的電商進口商品屬于消費者個人使用的最終商品,不得進入國內市場再次銷售;原則上不允許網購保稅進口商品在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外開展“網購保稅+線下自提”模式。

 

    四、其他事項請繼續按照《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關于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的通知》(財關稅〔2016〕18號)有關規定執行。

 

    五、為適應跨境電商發展,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對《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清單》進行了調整,將另行公布。

 

    本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執行。

 

    特此通知。

 

    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

 

    2018年11月29日

 
推薦圖文
喜力Heineken拉罐啤酒500ml*24罐/箱 分享裝 RIO銳澳雞尾酒套裝洋酒女士網紅預調酒3度微醺330ml*10罐
灣仔碼頭 三全
推薦茶資訊
點擊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