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農業廳:
你廳《關于牛羊屠宰檢疫加施驗訖標志的請示》(冀農業醫呈〔2018〕4號)收悉。經研究,同意你省在部分牛羊屠宰企業,開展塑料卡環式檢疫驗訖標志代替檢疫驗訖印章試點工作。具體意見如下:
一、對經屠宰檢疫合格,具有完整包裝(包裝箱或包裝袋)的牛羊產品,繼續加施我部統一設計的動物檢疫標志。
二、對經屠宰檢疫合格的牛羊胴體、二分體、四分體,加施塑料卡環式檢疫驗訖標志代替檢疫驗訖印章。檢疫驗訖標志所用材料應為無毒、無異味、無刺激、無污染的食品級聚丙烯,不影響牛羊產品質量安全。
三、創新牛羊屠宰監管方式。官方獸醫出具檢疫證明時,應當將塑料卡環式檢疫驗訖標志編碼標注在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產品A、產品B)備注欄,確保證物合一,實現可追溯管理。檢疫驗訖標志由官方獸醫負責保管,可根據屠宰檢疫合格的牛羊數量實時核定發放、在官方獸醫監督下由企業人員具體加施檢疫驗訖標志。
請你廳及時總結牛羊屠宰檢疫加施檢疫驗訖標志的試點情況,并將有關問題和建議報我部獸醫局。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2018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