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 | 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 發布文號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令第1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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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17-12-13 | 生效日期 | 2017-12-13 |
有效性狀態 | 廢止日期 | 暫無 | |
屬性 | 規章 | 專業屬性 | 其他 |
備注 | 附件: 國家衛生計生委決定廢止的部門規章目錄(4件) |
為深入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切實維護法制統一,推進依法行政,經2017年12月5日國家衛生計生委委主任會議討論通過,決定廢止《母乳代用品銷售管理辦法》等4件部門規章。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國家衛生計生委決定廢止的部門規章目錄(4件)
主任 李斌
2017年12月13日
國家衛生計生委決定廢止的部門規章目錄
(4件)
序號 | 規章名稱 | 制定機關 | 公布日期 |
1 | 母乳代用品銷售管理辦法 | 衛生部 廣電部 新聞出版署 國家工商局 國內貿易部 輕工總會 | 1995.6.13 |
2 | 母嬰保健監督員管理辦法 | 衛生部 | 1995.8.7 |
3 | 母嬰保健醫學技術鑒定管理辦法 | 衛生部 | 1995.8.7 |
4 | 衛生部健康相關產品檢驗機構認定與管理辦法 | 衛生部 | 1999.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