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 | 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 發布文號 | 2016年第1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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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16-11-01 | 生效日期 | 2016-11-01 |
有效性狀態 | 廢止日期 | 暫無 | |
屬性 | 通告公告 | 專業屬性 | 限量相關 |
備注 | 一、N,N,N′,N′-四(2-羥丙基)己二酰胺作為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劑新品種 二、1,8-二-4-甲苯氨基-9,10-蒽二酮作為擴大使用范圍的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劑 三、甲醛和2-甲酚的聚合物作為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樹脂新品種 四、甲醛和苯酚,對叔丁基苯酚的聚合物作為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樹脂新品種 |
根據《食品安全法》規定,審評機構組織專家對N,N,N′,N′-四(2-羥丙基)己二酰胺等4種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的安全性評估材料審查并通過。
特此公告。
附件: N,N,N′,N′-四(2-羥丙基)己二酰胺等4種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
國家衛生計生委
2016年11月1日
附件
N,N,N′,N′-四(2-羥丙基)己二酰胺等4種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
一、N,N,N′,N′-四(2-羥丙基)己二酰胺作為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劑新品種
產品名稱 | 中文 | N,N,N′,N′-四(2-羥丙基)己二酰胺 |
英文 | N,N,N′,N′-tetrakis(2-hydroxypropyl) adipamide | |
CAS號 | 57843-53-5 | |
使用范圍 | 涂料 | |
最大使用量/% | 6.0 | |
特定遷移限量(SML) /(mg/kg) | 接觸非脂肪類食品: 0.05(N,N,N′,N′-四(2-羥丙基)己二酰胺和6-(雙(2-羥丙基)氨基)-6-氧代己酸的總和); 5(二異丙醇胺)。 | |
最大殘留量(QM) /(mg/6 dm2) | 接觸脂肪類食品: 0.05 (N,N,N′,N′-四(2-羥丙基)己二酰胺和6-(雙(2-羥丙基)氨基)-6-氧代己酸的總和); 5 (二異丙醇胺)。 | |
備注 | 利用該物質生產的涂層厚度不超過15微米,僅限于在室溫下使用,不得重復使用,不得用于接觸嬰幼兒配方食品和母乳,不得用于輻照。 |
二、1,8-二-4-甲苯氨基-9,10-蒽二酮作為擴大使用范圍的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劑
產品名稱 | 中文 | 1,8-二-4-甲苯氨基-9,10-蒽二酮 |
英文 | 1,8-bis[(4-Methylphenyl)amino] -9,10-anthracenedione | |
CAS號 | 82-16-6 | |
擬擴大使用范圍 | 塑料:聚碳酸酯(PC) | |
最大使用量/% | 0.2 | |
特定遷移限量(SML) /(mg/kg) | — | |
最大殘留量(QM) /(mg/kg) | — | |
備注 | 符合GB 9685中著色劑純度要求。 添加了該物質的PC材料及制品使用溫度不得高于121℃。 |
三、甲醛和2-甲酚的聚合物作為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樹脂新品種
產品名稱 | 中文 | 甲醛和2-甲酚的聚合物 |
英文 | Formaldehyde polymer with 2-methylphenol | |
CAS號 | 25053-96-7 | |
使用范圍 | 涂料 | |
特定遷移限量(SML) /(mg/kg) | 15(甲醛) | |
最大殘留量(QM) /(mg/kg) | — | |
備注 | — |
四、甲醛和苯酚,對叔丁基苯酚的聚合物作為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樹脂新品種
產品名稱 | 中文 | 甲醛和苯酚,對叔丁基苯酚的聚合物 |
英文 | Formaldehyde, polymer with 4-(1,1-dimethylethyl)phenol and phenol | |
CAS號 | 28453-20-5 | |
使用范圍 | 涂料 | |
特定遷移限量(SML) /(mg/kg) | 15(甲醛); 0.05(對叔丁基苯酚); 3(苯酚)。 | |
最大殘留量(QM) /(mg/kg) | — | |
備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