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 | 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 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 | 發布文號 | 中綠標 [2004]6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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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04-04-12 | 生效日期 | 暫無 |
有效性狀態 | 廢止日期 | 暫無 | |
屬性 | 其他 | 專業屬性 | 其他 |
備注 |
中國綠色食品發展中心:
為規范綠色食品認證及標志使用收費行為,促進綠色食品事業的健康發展,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 <綠色食品認證及標志使用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發改價格[2003]2268號),現將《綠色食品認證及標志使用收費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及相關收費標準印發給你中心,請遵照執行。根據《辦法》第六條規定,請你中心盡快制定標志使用費具體優惠政策,并報部財務司備案。
該收費標準有效期兩年,在執行期間,請你中心及時將有關情況告知部財務司。我部《關于發布 <綠色食品標志使用收費試行辦法>的通知》(農計發[1994]12號)同時廢止。
附件:一、綠色食品認證及標志使用收費管理辦法
二、綠色食品認證及標志使用費收費標準
三、綠色食品環境監測費收費標準
四、綠色食品產品檢驗費收費標準
二O O四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