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 | 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 發布文號 | 暫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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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15-03-18 | 生效日期 | 2015-03-18 |
有效性狀態 | 廢止日期 | 2017-08-21 | |
屬性 | 規范性文件 | 專業屬性 | 其他 |
備注 | http://www.bjfda.gov.cn/bjfda/gzdt14/tzgg/tz/212894/index.html 本法規已廢止,依據請查看: 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發布第三批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公告 |
各區縣局,局機關各處室,各直屬分局,各直屬事業單位,各餐飲服務單位:
《北京市餐飲服務單位明廚亮灶建設指導意見(試行)》已于2015年3月9日經市局2015年第9次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印發實施,請認真遵照執行。
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5年3月18日
北京市餐飲服務單位明廚亮灶建設指導意見(試行)
第一條 為督促餐飲服務單位誠信經營,鼓勵消費者積極參與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維護消費者的知情權、監督權,不斷提升我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據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指導意見。
第二條 本規范所稱明廚亮灶,是指餐飲服務單位(包括餐飲服務經營者及單位食堂)為讓消費者享有知悉其接受服務真實情況的權利,通過采用透明玻璃窗(或玻璃幕墻)、視頻顯示、隔斷矮墻或設置參觀窗口等方式方法,將餐飲服務關鍵部位與環節均進行展示的加工制作方式。
第三條 明廚亮灶建設遵循“政府引導、企業自律、社會監督”的原則。
第四條 本規范適用于我市餐飲服務經營者(包括中央廚房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單位食堂。
第五條 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我市餐飲服務單位明廚亮灶建設指導意見的制定、組織實施和培訓指導。
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所屬各區縣局及直屬分局負責轄區內餐飲服務單位明廚亮灶相關具體工作。
第六條 明廚亮灶主要分為透明廚房和視頻廚房兩種展現形式。
透明廚房,是指餐飲服務單位采取透明玻璃窗(或玻璃幕墻)、隔斷矮墻或設置參觀窗口等方式方法,使消費者能夠直接觀看餐飲食品加工制作過程的廚房展現形式。
視頻廚房,是指餐飲服務單位在食品加工制作場所安裝攝像設備,通過視頻傳輸技術(無線或有線)和顯示屏,使消費者在就餐場所觀看餐飲食品加工制作過程的廚房展現形式。
第七條 公開展示的關鍵部位包括加工烹飪間(區)、專間、專用操作區域、清洗消毒間(區)等。
公開展示的重要環節包括切配、烹飪、冷食類和生食類食品加工、餐飲具消毒等。
第八條 餐飲服務單位在實施過程中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采取不同展示方式。
展示方式可單獨或綜合使用。
鼓勵餐飲服務單位運用現代科技,通過互聯網技術將本單位明廚亮灶情況進行展示。
第九條 餐飲服務單位采用透明廚房中隔斷矮墻展示方式的,其高度不得低于1.2米,可加裝透明防塵設施。
不宜設置透明玻璃窗(或玻璃幕墻)、隔斷矮墻的,可設置1個或多個透明參觀窗口,以滿足消費者觀看關鍵部位和環節加工制作過程的要求。
第十條 采用視頻廚房展示方式的,應使用高清攝錄設備將關鍵部位、重要環節,通過3個以上實時動態畫面全面清晰展示。
就餐場所顯示屏應大于等于32英寸。
第十一條 餐飲服務單位在日常經營活動中,要加強設備設施的管理和維護,確保正常使用和運轉。
第十二條 本指導意見由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 本指導意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