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 | 湖北省人民政府 湖北省人民政府 | 發布文號 | 鄂政辦發〔2016〕7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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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16-09-09 | 生效日期 | 2016-09-09 |
有效性狀態 | 廢止日期 | 暫無 | |
屬性 | 其他 | 專業屬性 | 其他 |
備注 | http://gkml.hubei.gov.cn/auto5472/auto5473/201609/t20160922_899994.html |
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的通知》(國辦發〔2016〕53號)及《工商總局等五部門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五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通知〉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6〕150號)精神,現就我省實施“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工作部署,從2016年10月1日起,在全省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的基礎上,整合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實施“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遵循標準統一規范、信息共享互認、流程簡化優化、服務便捷高效的指導原則,推進“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力爭在更大范圍、更深層次實現信息共享和業務協同,著力降低創業準入的制度性成本,更好激發“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二、改革內容與基本要求
“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與“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適用范圍一致,即:適用于全省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等企業類市場主體(含企業分支機構)。
?。ㄒ唬┩晟埔徽臼椒展ぷ鳈C制。“五證合一、一照一碼”沿用“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的工作機制,企業登記條件、登記程序、登記申請文書材料規范和營業執照樣式不變,法人及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以下簡稱“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賦碼規則不變,嚴格執行全國統一的申請、受理、審查、核準、賦碼、發照、公示登記流程,實行“一套材料、一表申請、一窗受理”工作模式。申請人辦理企業注冊登記時只需填寫“一張表格”,向工商部門“一個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工商部門直接核發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相關信息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并歸集至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企業不再另行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工商登記窗口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予以受理,3日內核發營業執照。申請辦理登記注冊提交的紙質登記檔案材料由工商部門歸檔留存。
?。ǘ┩七M部門間信息共享交換。按照國家“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信息化技術方案,通過省級部門專線聯網,在省級層面實現工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部門、稅務部門、質監部門之間的數據交換。省工商局將現有的湖北省“三證合一”信息共享平臺升級改造為湖北省“多證合一”信息共享平臺(以下簡稱“多證合一”信息共享平臺),并將全省工商部門登記的企業設立、變更(備案)、注銷信息及時傳輸至“多證合一”信息共享平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統計局、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省質監局及時從平臺上認領信息并向本系統清分,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標識,做好共享數據的導入、整理和轉換工作,實現與本部門業務系統有效融合。對于改革前已申領或換發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的企業登記信息,由省工商局通過“多證合一”信息共享平臺傳輸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統計局。對企業登記信息無法滿足社會保險和統計工作需要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統計部門在各自開展業務工作時補充采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在用人單位為其職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后,統計部門在依法開展統計調查任務后,要及時依法將收集到的企業相關基礎信息反饋至“多證合一”信息共享平臺,供相關部門共享使用。每年企業年報工作截止后,省工商局將相關年報信息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批量推送給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和省統計局。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統計局、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省質監局應按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和《省人民政府關于“先照后證”改革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實施意見》(鄂政發〔2016〕2號)的要求,將本部門涉及對企業的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信息及時按有關規定歸集到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省級各相關部門要盡快改造升級各相關業務信息系統,建立完善省內跨區域、跨部門的信息共享機制,推動企業基礎信息和相關信用信息在政府各部門間廣泛共享和有效應用。建立省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與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的常態化信息共享機制,按照國家有關要求,將企業基本登記信息和相關信用信息推送至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實現全國范圍內的信息共享。
(三)做好登記模式轉換銜接工作。已按照“三證合一”登記模式領取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的企業,不需要重新申請辦理“五證合一”登記。改革后原已登記企業申請變更登記、換發營業執照的,由登記機關依法核發、換發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企業原領取的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收繳和管理方式繼續按“三證合一”有關規定執行,原領取的社會保險登記證、統計登記證不予收繳。
在全國統一的過渡期內(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企業需使用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辦理相關事務的,可繼續使用原發證照辦理,也可使用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辦理;從2018年1月1日起,一律改為使用“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辦理,原發證照不再有效。取消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的定期驗證和換證制度,改由企業按規定自行向工商部門報送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
?。ㄋ模┩苿痈母锍晒蚕響?。實行“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后,企業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不再發放。全省各級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中介機構要予以認可。對使用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營業執照的企業在辦理相關事務時,不得再要求企業提供社會保險登記證、統計登記證或其他身份證明材料,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指導督促。要積極推進電子營業執照的發放和應用。
?。ㄎ澹┘訌姶翱诜漳芰ㄔO。要圍繞“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相關內容,加強法規及業務培訓,確保工作人員準確把握改革要求,熟練掌握業務流程和工作規范。要加強辦事窗口規范化建設,進一步充實窗口人員力量,完善窗口服務功能,真正實現一個窗口對外、一站式辦結。要按照“五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要求,及時梳理辦事指南和服務事項目錄,積極做好導辦、幫辦服務。要加強辦事窗口績效考核,健全行政相對人評議評價制度,不斷提升窗口服務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推行“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是進一步推進商事制度改革,降低創業準入制度成本的重要舉措,對于推進部門間信息共享、提升政府管理和服務能力具有重要意義。各地、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切實加強領導,確保“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按期實行。省政府將全省“三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聯席會議制度調整為全省“多證合一”登記制度改革聯席會議制度,省政府分管省長為總召集人,省政府分管副秘書長、省工商局主要負責人為副總召集人,增加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統計局為成員單位。要切實加強“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必要的人員、場所、設施和經費保障,及時協調解決改革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ǘ┘訌妳f同推進。“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涉及的相關部門,要密切協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省工商局要統籌推進和具體實施“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工作,統一規范登記表格、文書材料、操作流程,升級改造企業登記業務系統和信息共享平臺,加強“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賦碼管理,做好企業登記信息及時傳輸工作,并將相關信息推送至省信用信息公共服務平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統計局要做好本部門業務系統的改造和信息聯網工作,實現內部管理業務有序銜接,共享使用企業登記信息,及時傳輸相關信用信息,確保“五證合一、一照一碼”制度改革在本部門落地生根。各級財政部門要為改革提供經費保障。省編辦、省發展改革委、省政府法制辦、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省質監局等相關部門要按照各自的職責做好工作,搞好協作配合,確保改革各個環節運行順暢。
?。ㄈ┘訌娦麄饕龑А8鞯匾浞掷酶黝愋侣劽浇?,做好“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政策的宣傳解讀,及時解答和回應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不斷提高信息公開的針對性、時效性和完整性,在全社會形成了解改革、關心改革、支持改革、自覺應用改革成果的良好氛圍。
?。ㄋ模┘訌姸酱贆z查。各相關部門要根據實施意見,制定督促檢查工作方案,按照責任單位、時間節點和工作要求做好跟蹤督查。嚴肅工作紀律,對實施改革不力,延誤改革進程的單位和個人,嚴肅追責問責。各地在改革推進過程中遇到的新問題,及時報告省政府相關部門。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