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 | 內蒙古自治區糧食局 內蒙古自治區糧食局 | 發布文號 | 內糧辦發[2012]3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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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12-06-13 | 生效日期 | 2012-06-13 |
有效性狀態 | 廢止日期 | 暫無 | |
屬性 | 其他 | 專業屬性 | 其他 |
備注 | 暫無 |
各盟市糧食局:
隨著國際國內糧食形勢的發展,糧食宏觀調控任務日趨艱巨。國家一系列調控政策措施的出臺,都需要監督檢查的同步跟進,以保證調控政策措施落到實處。過去幾年來,各地克服機構不到位、執法人員少、經費不落實等困難,經過積極努力,糧食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制度建設、經費落實等方面都取得了積極的進展,較好地完成了《糧食流通管理條例》賦予的職責,為規范全社會糧食流通秩序做出了一定貢獻。
為切實做好今年和今后一段時間的監督檢查工作,根據全國糧食流通監督檢查工作會議和全區糧食局長會議精神,結合自治區糧食流通監督檢查工作實際,現就進一步做好全區糧食流通監督檢查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建立健全監督檢查體系,仍然是當前和今后工作的重點
經過多年的不懈努力,全區監督檢查體系建設取得了一定成績,旗縣糧食行政管理部門達到了96個,其中行政編制的84個,單設糧食局的37個;工作人員達到了1007名,每個旗縣平均10.6名,行政執法人員達到了600名,具備了基本的執法能力。但隨著糧食購銷市場化改革的深入,糧食經營主體多元化,民營企業急劇增加;跨國糧商在國內糧油加工和收購市場分額增加;政策性糧食購銷活動監管難度加大等,都給監督檢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按照國家糧食局“執法重心下移,強化基層執法力量”的要求,我區的糧食行政執法機構、編制和人員已經不能完全適應新形勢的需要。機構、編制、人員、經費是做好監督檢查工作的基礎,還需繼續努力,積極爭取健全和完善監督檢查體系。
二、強化執法人員素質,是提高執法能力和水平的客觀要求
雖然我區現有的糧食行政執法人員,在取得行政執法資格的同時,進行了培訓和考試,也參加了國家、自治區和盟市的相關培訓,但面對糧食流通形勢的發展,以及崗位、人員的不斷變化,還需要進一步強化執法人員的法律法規、政策理論、業務知識和執法技能、技巧等知識的培訓,走出去向先進省市學習,全面提升執法人員素質。通過嚴格、規范的執法實踐,以及行政執法、監督檢查示范單位帶動,及時總結交流執法經驗,不斷提高我區行政執法人員的執法能力和水平,切實履行好市場監管職能,維護糧食流通秩序。
三、積極爭取檢查經費配置執法設備,是有效開展監督檢查工作的前提條件
2011年全區只有3個盟市、13個旗縣落實了監督檢查專項經費57.8萬元,平均3.6萬元;配置執法車輛31臺,照、攝相機47部,分別占32.3%和49%,不能滿足正常監督檢查工作的需要。各地還要繼續努力,特別是要積極向盟市、旗縣黨政領導匯報工作,爭取讓他們了解并理解糧食行政執法工作;同時要主動協調各級財政部門,爭取他們的支持。國家糧食局正在積極研究和探討中央和地方共同承擔監督檢查經費的長效投入機制,自治區糧食局也在積極爭取全區統一購買和配置執法設備。
四、建立和完善監督檢查協調機制,營造良好的執法環境
加強與有關方面的橫向交流與協作,建立糧食流通監督檢查協調機制,是提高糧食流通監管效能的有效方法。各地要認真學習和借鑒自治區糧食局等七部門《關于建立健全糧食流通監督檢查工作協調機制的意見》(內糧發〔2009〕23號),并結合當地實際逐步建立聯席會議機制,聯合執法機制,行政建議、案件移送和告知機制,情況通報、信息共享機制,形成一個各負其責、相互配合、整體聯動的糧食流通市場監管機制。
《糧食流通管理條例》頒布以來,各地以不同形式開展了廣泛深入的社會宣傳,全社會對糧食行政執法的認知度逐漸增加。隨著執法環境的變化和執法難度的增加,輿論宣傳方式要隨之調整,要把宣傳的重心放在鼓勵守法經營和違法案件查辦通報上,加大宣傳力度,強化宣傳效果,不斷鞏固和拓展良好的輿論環境。同時,執法人員除依法持證上崗外,還要注意個人形象,盡量統一服裝,保持整潔的外貌和儀容儀表,樹立良好的執法者形象。
五、建立健全規章制度,是規范執法行為的制度保障
隨著查處案件的增加,執法實踐的深入,特別是《內蒙古自治區行政執法監督條例》的頒布實施,為更加嚴格、規范執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秲让晒抛灾螀^糧食流通管理辦法》和《內蒙古自治區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制度》為全區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奠定了基礎。各地要結合工作實際認真總結和研究,從立案調查到案卷歸檔,分環節、分階段、分類型,制定高標準的工作制度,使整個執法監督過程置于工作制度的約束之下,確保我們的執法行為囿于法律規定范圍之內。進一步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執法原則,嚴格規范執法。
六、完善監督檢查信息管理系統,是建立企業誠信評價體系的基礎
信息管理系統是糧食行政執法工作的基礎性工作。各地要在“內蒙古自治區糧食流通監督檢查信息管理系統軟件”設置內容的基礎上,進一步充實和完善轄區內系統分類信息檔案,將轄區內全部涉糧企業信息錄入系統,隨時掌握行政相對人的基本情況。各地要在完善信息管理系統的基礎上,探討和研究糧食經營者誠信信息的歸集、評價和發布制度,通過糧食經營者信息管理系統,準確反映糧食經營者信用現狀并實行分類監管,逐步建立集信用征集、綜合評價、公示反饋、監督管理、激勵獎懲為主要內容的信用監管網絡平臺。
七、積極開展監督檢查示范單位創建活動,全面提升我區監督檢查工作水平
開展監督檢查示范單位創建活動,是國家糧食局推動各地糧食流通監督檢查機構建設、隊伍建設和制度建設,促進糧食流通監督檢查工作的有效方式。通過總結2010年創建活動經驗,開展了2012年監督檢查示范單位的創建活動。我們要抓住這個機遇,以旗縣為重點,首先要主動向當地黨委、政府匯報本地監督檢查機構建設、隊伍建設和制度建設情況,以及國家糧食局開展監督檢查示范單位創建活動的方法和要求;其次要按照《全國糧食流通監督檢查示范單位測評表》認真進行測評,找出存在問題和不足,并進行梳理。將測評梳理結果和整改意見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積極爭取領導的理解和支持,全面加強監督檢查機構建設、隊伍建設和制度建設,加快構建權責明確、行為規范、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糧食流通監督檢查行政執法體系。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