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 | 湖北省人民政府 湖北省人民政府 | 發布文號 | 鄂政發〔2016〕1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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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16-04-25 | 生效日期 | 2016-04-25 |
有效性狀態 | 廢止日期 | 暫無 | |
屬性 | 其他 | 專業屬性 | 其他 |
備注 | http://gkml.hubei.gov.cn/auto5472/auto5473/201605/t20160506_830304.html |
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為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持續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現就“十三五”期間全省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堅持依法行政與便民高效、簡政放權與寬進嚴管、目標牽引與問題導向、正面激勵與嚴格問責相結合,加快轉變政府職能,進一步精簡行政審批事項,規范審批行為,提高審批效率;進一步轉變監管理念,明確監管職責,創新監管方式,構建權責明確、透明高效的事中事后監管機制;進一步提升審批服務水平,為企業和群眾提供優質服務,促進法治政府、創新政府、廉潔政府和服務型政府建設。
二、主要任務
(一)簡政放權。統籌推進投資審批、收費管理、商事登記、職業資格等相關改革,不斷提高簡政放權的含金量,增強市場主體和群眾獲得感。
持續精簡行政審批事項。聚焦投資創業創新等經濟社會發展領域的突出問題,取消下放一批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要求、能夠激發市場活力的審批事項。對量大面廣、市縣管理更方便有效的行政審批事項,強化實質性下放,徹底下放終審權和發證權。增強簡政放權的協同度,對關聯性強的審批事項,推進同步取消下放;對市縣政府部門預審的審核轉報事項,逐步改由省級政府部門直接受理或徹底下放審批權;對確需市縣預審的事項,明確權責劃分,創新審核審批方式,提高辦事效率。全面清理行政許可相關證照的年檢,改革部分年檢管理方式,實行年度報告公示制度,2017年底前制定并公布保留的年檢事項清單,對可延長年檢周期的盡量減少一年一檢,減輕企業和群眾負擔。(牽頭單位:省編辦)
深入推進投資審批改革。除關系國家安全和生態安全、涉及重大生產力布局、戰略性資源開發和重大公共利益項目外,企業投資項目一律由企業依法依規自主決策。適時修訂《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進一步取消核準事項,下放核準權限。全面推進投資項目網上并聯審批,加快推進投資項目審批標準化建設,2017年各級投資項目網上并聯審批辦理率達到80%以上,2020年前基本實現網上辦理全覆蓋。(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
深入推進職業資格改革。建立職業資格目錄清單管理制度,加強對職業資格實施的過程監管,進一步細化職業資格考試、職業技能鑒定等工作,著力解決“掛證”“助考”“考培掛鉤”等問題。逐步實現人才評價由行政主導向專業評價,由統一評價向分類評價的轉變,爭取2020年前建立完善科學、規范、社會化的評價制度。(牽頭單位:省人社廳)
深入推進收費清理改革。深入推進收費清理規范,對確需保留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實行目錄清單管理。取消或停征屬于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務或體現一般性管理職能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取消政策效應不明顯、不適應市場經濟發展需要的政府性基金;取消或放開絕大部分經營性服務收費,推進中介服務收費市場化。整頓規范行業協會商會收費,堅決制止強制企業入會并收取會費,強制企業付費參加各類會議、培訓、展覽、評比表彰和強制贊助捐贈等行為。進一步深化價格改革,繼續削減政府定價項目,發揮好價格調節作用。到2017年,競爭性領域和環節價格基本放開,政府定價范圍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網絡型自然壟斷環節;到2020年,市場決定價格機制基本完善,科學、規范、透明的價格監管制度和反壟斷執法體系基本建立,價格調控機制基本健全。(牽頭單位:省財政廳、省物價局)
深入推進商事制度改革。深化“先照后證”改革,2016年制定出臺《湖北省工商登記后置審批事項目錄》。鞏固擴大“三證合一、一照一碼”改革成果,探索個體工商戶“一照一碼”和企業登記“多證聯辦”。深入推進工商登記便利化改革,實現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農民合作社登記“同縣通辦”“同城通辦”“局所通辦”。進一步放寬和簡化住所登記,探索住所信息申報登記制、商務秘書公司托管企業、集群注冊等新機制。探索推行全程電子化登記方式改革,以全國統一標準建立規范的電子營業執照、公民網絡身份認證和電子簽名為支撐的全程電子化登記服務平臺,提高工商注冊便利化程度。擴大企業、個體工商戶簡易注銷登記試點,建立便捷有序的市場退出機制。(牽頭單位:省工商局)
深入推進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和負面清單制度。2016年6月底前編制并全面公開省市縣三級政府部門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明確各級各部門職能權限和應盡的責任義務以及職責邊界。認真貫徹落實《湖北省行政權力清單管理辦法》,建立行政職權動態調整機制,加強權責清單后續管理。適時取消、下放、調整一批與群眾密切相關的行政處罰、行政確認等行政職權事項,2016年建成省行政權力陽光運行平臺,推進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2019年前建立起比較完備的行政權力分類規范優化體系。國務院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和外商投資負面清單出臺后,結合我省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對各類市場主體基于自愿的投資經營行為,凡涉及市場準入的領域和環節,建立和實行負面清單制度,并逐步減少負面清單內容。(牽頭單位:省編辦、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委、省商務廳)
借鑒推廣自貿區先行先試成功做法。重點在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投資準入后管理流程優化、金融體制機制創新、有利于創新創業人才發展等方面加強探索,努力形成一批有內陸特色、可復制可推廣的改革舉措。(牽頭單位:省商務廳)
協同推進政府機構改革。堅持簡政放權與承接能力建設協同推進,推進差異性放權,綜合考慮各地承接能力,對條件成熟的地方優先放權,確保各地對下放的審批事項能夠接得住、管得好。堅持把簡政放權與優化機構編制資源配置相結合,積極探索事權與機構編制相適應的體制機制,讓政府職能體系更加優化,把該管的管住管好,不該管的交給市場和社會。2017年在部分省直單位和市縣開展簡政放權與優化機構編制資源配置試點。(牽頭單位:省編辦)
?。ǘ┓殴芙Y合。按照依法監管、公正透明、權責一致、社會共治原則,轉變監管理念,創新監管方式,完善監管體系,落實生產經營者首負責任,形成政府監管、企業自治、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的新格局。
嚴格依法行政監管。繼續探索推進市場主體信息公示、抽查監管、信用監管等新型監管模式,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制度、責任追溯制度、經營異常名錄和黑名單制度,著力提高市場監管效能。加快建設統一的綜合監管平臺,2016年底前初步建立健全跨部門聯動響應機制和失信懲戒機制,建成協同監管信息化系統和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加強監管信息對接共享,實現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在工商部門、審批部門、行業主管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之間實時傳遞和無障礙交換。積極運用大數據、云計算等信息化手段,探索實行“互聯網+”監管模式,強化上下游追溯體系對接和信息互通共享,形成“來源可查、去向可追、責任可究”的信息鏈條。2017年起選擇與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部門、行業和部分高新區、開發區探索開展“智能”監管試點,積累成功經驗后逐步推廣。統籌推進綜合執法,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建立行政執法自由裁量基準制度。2017年底前省級部門制定出臺并公布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標準。(牽頭單位:省編辦、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委、省工商局、省政府法制辦、各行業主管部門)
強化市場主體自治。促使市場主體強化主體責任,在安全生產、質量管理、營銷宣傳、售后服務、信息公示等方面自覺履行法定義務。大力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引導市場主體充分認識信用狀況對自身發展的關鍵作用,完善自身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依法公示相關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提高誠信自治水平。鼓勵支持市場主體通過互聯網為交易當事人提供公平、公正的信用評價服務,客觀公正記錄、公開交易評價和消費評價信息。(牽頭單位:省工商局、省發展改革委)
倡導行業自律監管。支持社會組織承擔更多社會服務和社會自治事務,協助政府參與社會治理。充分發揮和借助行業協會商會在權益保護、資質認定、糾紛處理、失信懲戒等方面的作用。支持行業協會商會制定行業標準,規范行業行為,開展行業信用評價,建立健全企業信用檔案,建立完善行業信用體系,推進監管執法和行業自律的良性互動。(牽頭單位:省民政廳、省工商局)
完善社會監督。健全公眾參與監督的激勵機制,暢通互聯網、舉報電話、投訴信箱等投訴渠道,引導社會力量廣泛參與對市場主體的監督。完善公眾投訴受理和督辦機制,及時受理并依法處理社會公眾的投訴。強化輿論監督,曝光典型案件,提高公眾認知和防范能力。加大信息公開力度,提高行政職權運行的透明度,為行政相對人、新聞媒體、行業組織和利益相關主體共同參與監督創造條件。(牽頭單位:省編辦、省民政廳、省工商局)
(三)優化服務。堅持問題導向,務求在簡環節、優流程、轉作風、提效能、強服務方面取得突破性進展,不斷提升服務水平。
規范行政審批行為。2016年制定出臺全省統一的行政職權編碼規則,推進行政審批事項二維碼、條形碼管理;全面實行行政審批受理單制,編制服務指南,制定審查工作細則,規范細化行政裁量標準。全面清理辦理行政許可和相關證照所需的申報材料,辦理同一事項對同一審批部門原則上只提交一次材料,部門間能夠通過信息共享獲取相關信息的不再要求申請人反復提供材料。2018年起,申報材料為本部門或本系統發放的證照或批準文書,可只要求提供批準文件名稱、文號、編碼等信息供查詢驗證,不再提交證照或批準文書原件或復印件。清理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建立清單管理制度,對沒有法定依據的中介服務事項一律取消,對部分技術性服務事項納入政府部門審批程序,改由審批部門委托有關機構開展,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要件。2016年底前編制完成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和中介機構清單,制定出臺中介服務管理辦法,建立中介機構監管平臺。從嚴整治“紅頂中介”,推進脫鉤改制,破除服務壟斷,斬斷利益關聯,規范服務行為,2018年底前基本完成省市縣三級“紅頂中介”治理。(牽頭單位:省編辦、省政務管理辦)
創新審批服務方式。全面推廣網上審批和網上辦事,實行網上咨詢、申報、受理和辦復,并運用大數據為精簡審批事項、優化審批流程、壓縮審批時限提供數據支撐。加快部門之間、上下層級之間信息資源互聯互通、開放共享。選擇部分行業試點“告知+承諾”審批模式,大力推行簡易事項網上辦理辦結,并在有關部門和部分高新區、開發區試點探索推進政務微信、手機APP等便于相對人查詢和辦理審批的途徑方法。2017年底前具備條件的省直部門“三集中”改革推進到位。深入推進開發區行政審批便利化改革,對有關環境影響評價、地質災害評價等共性前置評價以開發區為單位統一辦理。支持有條件的地方探索設立行政審批局,實行“一枚印章審批、一個窗口受理、一站式辦理、一條龍服務”的運行機制。大力推進并聯審批,對涉及兩個以上部門的行政審批事項,推行網上聯合審批、聯合圖審、聯合踏勘、聯合驗證、多證聯辦等有效做法,進一步減少審批環節,壓縮審批時限。2016年在企業設立、建設項目審批等領域基本實現并聯審批。(牽頭單位:省編辦、省政務管理辦、省發展改革委、省住建廳、省工商局)
提升審批服務質量。通過印發服務指南、網上公開發布、開通政務服務微博微信、設立在線應詢和熱線電話等方式,向社會公開行政審批事項信息和相關辦理流程及要求,提供服務指引,方便群眾辦事。建立完善窗口受理制、首問負責制、AB崗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時辦結制、過錯責任追究制等各項制度,加強窗口工作人員管理,強化服務意識,提升服務能力。探索推進跨區域審批、全程代辦、預約審批等審批方式,推行快遞郵寄、送證上門、電子證書等服務措施,向社會提供多方位審批服務。各地各部門要制定投訴舉報處理辦法,明確投訴舉報的范圍和方式,統一公布投訴舉報電話、通信方式、電子郵箱等。政務服務中心(大廳)設立投訴舉報窗口,熱情接待群眾投訴舉報。2016年出臺行政審批績效考評辦法,實行網上審批滿意度評價,2017年全面推行服務質量滿意度評價。(牽頭單位:省政務管理辦、省編辦)
三、保障措施
?。ㄒ唬┘訌娊M織領導。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十三五”期間我省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內容,是推進政府職能轉變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途徑,是優化發展環境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舉措。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抓、負總責,切實把這項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科學統籌,務實推進。要充分發揮各級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作用,明確責任主體,細化責任分工,完善工作機制,加強跟蹤問效,確保各項改革任務精準落地,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ǘ娀O督檢查。各地各部門要加強對行政審批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跟蹤督查。機構編制部門要強化監管責任,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對行政審批行為的監管。政務服務管理部門要加強對集中進駐的行政審批事項辦理全過程監管。審計部門要對各地各部門取消、下放行政審批事項落實、紅頂中介治理、審批收費清理等情況加強審計監督。紀檢監察機關要充分發揮再監督職能,促進各項改革措施落到實處。
(三)合力協同推進。各地各部門要強化大局意識,堅持上下聯動,密切協作配合,抓好工作落實。省編辦要加強督促檢查和業務指導,及時跟蹤了解進展情況,培育、發現先進典型,宣傳好的經驗做法。省直各有關部門在抓好本級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同時,要加強對本系統、本行業的指導,促進上下聯動,整體推進。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