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 | 青海省人民政府 青海省人民政府 | 發布文號 | 青政辦〔2017〕154號 |
---|---|---|---|
發布日期 | 2017-08-18 | 生效日期 | 2017-09-17 |
有效性狀態 | ![]() | 廢止日期 | 暫無 |
屬性 | 其他 | 專業屬性 | 其他 |
備注 | http://xxgk.qh.gov.cn/html/1670/301056.html |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促進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6〕93號)精神,推進農牧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進一步促進農畜產品加工業發展,不斷滿足城鄉居民消費升級需求,經省政府同意,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ㄒ唬┲笇枷搿H尕瀼攸h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以“四個轉變”推進“四個扎扎實實”重大要求落地生根,因地制宜、科學規劃,發揮優勢、突出特色,推動農畜產品加工業從數量增長向質量提升、要素驅動向創新驅動、分散布局向集群發展轉變,完善農畜產品加工產業和政策扶持體系,促進農畜產品加工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二)基本原則。
立足資源、融合發展。立足我省農牧業資源稟賦和產業發展基礎,以農畜產品加工業為引領,打造專用原料、加工轉化、現代物流和便捷營銷融合發展的產業集群。著力構建全產業鏈和全價值鏈,進一步豐富品種、提升質量、創建品牌,提高農畜產品附加值,促進農牧區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
市場主導、政府支持。尊重企業主體地位,簡政放權,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強化政府服務,加大扶持力度,建立健全相關法律和標準,提高市場監管能力和效率,改善市場秩序和消費環境。
科技支撐、綠色循環。依靠科學技術,提升企業創新能力,著力解決制約企業發展的關鍵技術瓶頸,加大技術改造力度,提高自主化程度和工藝裝備水平,調整產品結構,提升產品質量和檔次,增強市場競爭力。全面推行清潔生產,加強新科技推廣應用,著力推動高原特色農牧業資源高效利用和產業循環發展。
突出特色、分類指導。以突出我省特色農牧業資源和產業優勢為重點,根據不同地區、不同資源稟賦和經濟社會發展差異,從資源互補、循環發展角度出發,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創新模式,推進形成區域分工協作、特色鮮明、要素優勢互補的產業發展格局。
?。ㄈ┲饕繕恕?/p>
到2020年,全省農畜產品加工業增加值、精深加工能力和農畜產品加工副產物綜合利用能力明顯提升,主要農畜產品加工轉化率達到60%以上。省級重點龍頭企業達到150家以上,年銷售收入達到100億元以上。到2025年,現代農畜產品加工產業體系基本建立,產業鏈條基本完整,產業融合的新業態、新模式基本形成,農畜產品加工業引領一二三產融合發展的平臺體系基本建立,農畜產品流通新業態初具規模,農牧民從農畜產品加工業中得到的收入顯著增加。
二、重點工作
?。ㄋ模﹥灮瘏^域布局,調整產業結構。充分發揮區域比較優勢和高原、綠色、無污染等特色資源優勢,更加凸顯青海高原特色。重點建設馬鈴薯、油菜、青稞、蠶豆、果蔬、肉牛、肉羊、奶牛、冷水魚和飼草十大特色優勢產業集中產區,推進有機、綠色、無公害農畜產品加工業發展,促進雜糧雜豆、蔬菜瓜果、枸杞沙棘、花卉苗木、食用菌、中藏藥材、藏茶和特色養殖等產業提檔升級。支持發展主食、方便食品、休閑食品、傳統食品和凈菜加工,著力建設優質專用原料基地和便捷智能的倉儲物流體系。支持貧困地區結合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大力開展產業扶貧,引進有品牌、有實力、有市場的農牧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重點發展特色農畜產品加工,以縣為單元建設加工基地,以鄉村為單元建設原料基地和初加工基地。(省農牧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等負責)
?。ㄎ澹└纳蒲b備條件,提升加工水平。支持農牧戶和農牧民合作社改善儲藏、保鮮、烘干、清選分級、包裝等設施裝備條件,促進商品化處理,減少產后損失。依托我省主要農畜產品和特色生物資源,強化企業主導作用,支持生物、工程、環保、信息等技術集成應用,加快新型非熱加工、新型殺菌、高效分離、節能干燥、清潔生產等技術升級,開展精深加工技術和信息化、智能化、工程化裝備研發,適應市場和消費升級需求,積極開發營養健康的功能性食品。(省農牧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廳等負責)
?。┡嘤洜I主體,促進協調發展。采取資金補助、項目扶持、信貸支持、技術培訓等方式,進一步加大農畜產品加工龍頭企業培育力度。強化對重點龍頭企業的監測服務、動態管理和政策支持,提高農畜產品加工企業管理水平。支持新型農牧業經營主體參與糧食生產功能區、重要農畜產品生產保護區、特色農畜產品優勢區以及現代農牧業產業園、農牧業科技園、創業園、農牧業產業化示范基地等建設,壯大經營主體實力。鼓勵農畜產品加工企業兼并重組、強強聯合,組建大型企業集團。支持龍頭企業、合作社等各類加工主體以資本、技術、品牌為紐帶,通過股份合作、工序銜接、產銷對接等方式,建立產業聯盟。(省農牧廳、省財政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等負責)
(七)鼓勵主食加工,拓寬市場消費。培育主食加工業領軍企業,鼓勵企業發展農畜產品生產、保鮮及主食產品加工、直銷配送或餐飲服務一體化經營,推進產業融合發展,拓寬主食供應渠道,打造主食加工產業集群。積極打造質量過硬、標準化程度高的主食品牌,加大馬鈴薯主食化等品牌宣傳推進力度,引導城鄉居民樹立新型主食消費理念,提升消費信心。(省農牧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商務廳、省工商局、省糧食局等負責)
?。ò耍┘訌娧h利用,推進融合發展。加強農畜產品及其加工副產物綜合循環利用、全值利用、梯次利用。推進農畜產品加工企業與生物醫藥等相關企業合作,利用畜禽皮毛骨血等副產物生產醫藥和生物制品等。對秸稈、馬鈴薯渣、油菜渣(油餅)、動物糞便等廢棄物進行無害化處理,開發生產飼料或有機肥。鼓勵企業利用廢棄物開發新能源、新材料、新產品,不斷挖掘農畜產品加工潛力、提升增值空間。(省農牧廳、省科技廳等負責)
(九)支持新型經營主體發展加工流通。支持農牧民合作社等新型經營主體參與農畜產品產地批發市場、城區農副產品交易市場、區域性農副產品綜合交易中心和主要農畜產品冷鏈物流設施建設。鼓勵發展農畜產品加工合作社,引導農牧民合作社發展農畜產品加工流通,分享加工增值收益。支持農牧民創新創業,興辦小微企業,因地制宜發展農畜產品加工。支持龍頭企業建立與加工能力相配套的原料基地。扶持農牧民合作社、種養大戶、家庭農牧場建設烘儲、直供直銷、電商營銷等設施,加快發展訂單直銷、連鎖配送、電子商務等新型流通業態,推動線上線下融合發展,提高流通效率。發展“農牧戶+合作社+企業”模式,引導農牧民以土地(草原)經營權、林權和設施裝備等入股農牧民合作社和企業。引導農牧民合作社積極注冊商標。(省農牧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等負責)
(十)鼓勵企業打造全產業鏈。引導農畜產品加工企業向前端延伸帶動農牧戶建設原料基地,向后端延伸建設物流營銷和服務網絡,大力發展特色農畜產品加工業,構建以種植養殖、精深加工、銷售于一體的全產業鏈條。鼓勵農畜產品加工企業與上下游各類市場主體組建產業聯盟,建立以股份為紐帶的穩定訂單和契約關系,以“保底收益、按股分紅”為主要形式,構建讓農牧民分享加工流通增值收益的利益聯結機制。(省農牧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等負責)
?。ㄊ唬﹦撔履J胶蜆I態。將農畜產品加工業納入“互聯網+”現代農牧業行動,創新生產和營銷方式。利用大數據、物聯網、云計算、移動互聯網等新一代技術,培育發展網絡化、智能化、精細化現代加工新模式。積極發展電子商務、農商直供、加工體驗、中央廚房等新業態。開展農畜產品電子商務試點示范,推動企業與知名電商合作,發展網上交易、加工配送、技術服務、支付結算等綜合服務。構建“工業品下鄉”和“農畜產品進城”雙向流通渠道,解決電商“最初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問題。引導農畜產品加工業與休閑、旅游、文化、教育、科普、養生養老等產業深度融合,促進農畜產品向特色商品轉化。(省農牧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商務廳、省科技廳、省通信管理局等負責)
?。ㄊ┩七M加工園區建設。以現代農牧業示范區、農牧業科技園區為依托,加強農畜產品加工園區規劃設計,強化平臺建設,完善功能、突出特色、優化分工。積極引進、集成和推廣國內外農牧業科技成果,引導農畜產品加工企業和科研機構向園區集聚。以園區為基礎,帶動新型農牧業經營主體和農牧戶開展專業化、標準化、集約化生產,推動農牧業全環節升級、全鏈條增值。以特色農畜產品、休閑農牧業和鄉村旅游為紐帶,加快建設農畜產品加工特色小鎮,實現產城融合發展。(省農牧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等負責)
三、加快產業轉型升級
?。ㄊ┲С痔嵘萍紕撔履芰?。圍繞農畜產品加工重點領域,發揮龍頭企業的主導作用,會同高校、科研院所等專業力量,充分發揮農牧業科技創新省級產業化轉化研發平臺作用,聯合開展農畜產品加工重點領域關鍵技術集成、攻關、研發。開展相關應用基礎和前沿技術研究,提升高校和科研院校研發能力。整合公共創新資源,建設一批面向農畜產品加工企業的創新中心、實驗室和中試平臺,構建新產品研發、質量檢驗、成果轉化、資源共享和信息咨詢服務基地和平臺。重點支持中高端農畜產品精深開發、飼草料加工儲存利用、果蔬貯運保鮮和精深加工、中藏藥材安全貯藏與功能成分提取技術研究,開發營養均衡、養生保健、食藥同源的加工食品。(省農牧廳、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等負責)
(十四)加快推進科技成果轉化推廣。深入實施“1020”生態農牧業重大科技支撐工程,篩選一批成熟適用加工技術、工藝和關鍵裝備,搭建科企技術對接平臺,推動企業與高校、科研單位及其他專業研發機構合作,建立完善投入、收益、風險分擔機制。支持科技人員積極服務企業,以科技成果入股加工企業,采取股權分紅等激勵措施,加快提升科技成果轉化能力。(省科技廳、省農牧廳等負責)
?。ㄊ澹┎粩嗵岣咂髽I管理水平。強化標準體系建設對農畜產品加工業發展的規范作用,引導企業開展質量管理、食品安全控制、追溯等體系認證,支持企業與農牧戶開展無公害農畜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畜產品認證以及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良好農牧業規范等認證,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強化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繼續推進企業誠信體系建設。加快實施“走出去”與“請進來”戰略,圍繞高原特色農畜產品,遴選和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在國內外建立出口集散地、加工基地與產銷中心,推動名特優農畜產品走向國際市場。(省農牧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環境保護廳等負責)
(十六)加快推進品牌建設。加快培育高原、綠色、有機、富硒等特色農牧業品牌,傾力打造“牦牛之都、藏羊之府”“有機枸杞之鄉”“富硒之鄉”品牌,強化區域性公用品牌建設。開展“老字號”“地理標志保護產品”等品牌宣傳推介。積極培育有機農畜產品生產加工龍頭企業,推進有機農畜產品品牌建設。加強地理標志保護產品、農畜產品商標和地理標志商標注冊與保護,嚴厲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等行為,擴大品牌影響力和傳播力,提高品牌市場占有率。(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農牧廳、省環境保護廳等負責)
?。ㄊ撸┘訌娙瞬排囵B培訓。進一步完善機制,繼續實施農牧業人才培訓工程,圍繞農畜產品加工各領域,采取多種形式,在龍頭企業經營管理、生產加工和創新能力等方面開展多層次培訓,加快培育一批創新人才。支持大中專院校開設農畜產品加工、食品科學相關專業。開展職業技能和創業培訓,建設一批農畜產品加工創業創新孵化園,支持返鄉下鄉人員創辦領辦加工企業。鼓勵企業自主選派一批骨干人才到高等院校深造或到大型企業鍛煉,提高經營管理能力和創業創新能力。(省農牧廳、省科技廳等負責)
四、完善政策措施
(十八)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充分發揮財政扶持資金的引導作用,不斷加大資金投入。對科技型農畜產品加工企業財政科技經費按照當年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免稅額給予10%補貼,最高補貼200萬元。積極整合部門資金,集中力量支持優勢產業和重點龍頭企業加快發展。支持符合條件的農畜產品加工企業申請有關支農資金和項目。新型農牧業經營主體購置倉儲烘干設備,可按規定享受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各地要積極支持農畜產品加工原料基地、公共設施、物流配送體系建設和技術改造。(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農牧廳、各級人民政府等負責)
(十九)落實稅費支持政策。落實“營改增”全面擴圍等結構性減稅政策,推進農畜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農畜產品加工企業按規定進行抵扣和扣除。落實農畜產品初加工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在實施與農畜產品加工有關的國家鼓勵類項目中,進口國內不能生產的所需先進設備,所繳納進口環節增值稅可按規定予以抵扣。落實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等稅收優惠政策以及政府購買服務、財政獎補等財政支持政策,進一步降低各類企業稅收負擔。(省財政廳、省國稅局、省地稅局等負責)
?。ǘ└纳平鹑诜辗绞健<涌旆龀纸ㄔO省、縣兩級農牧業信貸擔保體系建設,支持新型經營主體發展。完善銀擔合作和風險分擔機制,為農畜產品加工企業融資增信。將農牧民合作社興辦加工流通企業列入農牧業擔保體系支持范圍。拓展抵押擔保物范圍,穩妥開展農牧區承包土地(草原)的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工作。探索開展廠房、農機具、大額訂單、蔬菜大棚、農畜產品加工制品等抵質押融資業務,積極推進應收賬款質押融資、林權抵押貸款業務。創新“信貸+保險”、產業鏈金融等多種服務模式。鼓勵新型經營主體探索資金互助等融資模式。支持符合條件的農畜產品加工企業上市、掛牌融資、發行債券和有序開展企業資產證券化。鼓勵農牧業擔保與農牧業產業鏈加速融合,積極推廣小額信貸保證保險等新型險種,探索開展農畜產品質量安全保險。(人行西寧中心支行、省金融辦、青海銀監局、青海保監局、省財政廳、省林業廳等負責)
(二十一)營造投資貿易環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進一步減少和取消前置審批要件,簡化審批流程,清理規范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降低企業運營成本。支持社會資本依照相關規劃和規定從事農畜產品加工、流通。鼓勵引導符合條件的農畜產品加工企業開展對外合作,加大對其出口信用保險的支持,強化在融資和通關等方面的便利化服務。支持企業申請國際認證、專利、商標、品牌、標準等,鼓勵使用人民幣計價結算和收付資金,充分利用全口徑跨境融資新政便利開展境外融資。(省商務廳、省工商局、省外匯局等負責)
?。ǘ┞鋵嵱玫赜秒姶胧?。將農畜產品加工用地列入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并單列一定比例的計劃指標,專門用于新型農牧業經營主體進行農畜產品加工、倉儲物流、產地批發市場等輔助設施建設,認真落實農畜產品初加工用地政策,加工龍頭企業發展所需土地優先滿足供應。在確保農用地性質不變、尊重農牧民自愿的條件下,鼓勵和引導龍頭企業發展適度規模經營。支持農牧區集體經濟組織以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入股、聯營等形式與其他單位、個人共同興辦農畜產品加工企業。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余的用地指標要重點支持農畜產品產地初加工發展。落實農畜產品初加工用電執行農牧業生產用電價格的政策,切實保障農畜產品加工用電。(省國土資源廳、省發展改革委、國網青海省電力公司等負責)
五、加強組織保障
(二十三)健全組織管理機制。由省農牧廳牽頭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統籌做好農畜產品加工業工作,協調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省直有關部門要明確分工,各司其職,強化配合,落實各項政策措施,形成促進農畜產品加工業發展的合力。各州(市)、縣(區)要建立健全農產品加工的管理體制機制,保障工作經費,推進農畜產品加工業協調發展。(各級人民政府、省農牧廳等負責)
(二十四)提高公共服務能力。全力打造農畜產品加工、技術指導、檢驗檢測、物資供應、產品營銷、科技咨詢、就業服務、互聯網+等綜合服務平臺。加強政策咨詢、融資信息、商標品牌、人才對接等公共服務。積極組織農畜產品加工企業參加農畜產品加工投資貿易、展示展銷活動。加快制訂修訂一批特色農畜產品加工標準,逐步建立完善溯源管理制度。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為農牧業企業提供公共服務。發揮行業協會和其他社會組織的作用,加強行業自律和服務,維護行業良好信譽,規范企業行為,推動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省農牧廳、省發展改革委等負責)
?。ǘ澹娀浾撔麄鲗?。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站、微信等多種媒介,加強食品農畜產品質量安全法律法規、公眾營養膳食科普知識宣傳,樹立先進典型,營造良好輿論氛圍。積極借助“青洽會”“藏毯展”等省內重大會展活動,著力推介高原特色農畜產品,提升特色農牧業知名度和影響力,促進農畜產品加工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各級人民政府、省農牧廳等負責)
此意見自2017年9月17日起施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