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 | 暫無 | 發布文號 | 遼政辦發〔2016〕9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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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16-09-03 | 生效日期 | 2016-09-03 |
有效性狀態 | 廢止日期 | 暫無 | |
屬性 | 其他 | 專業屬性 | 其他 |
備注 | http://www.ln.gov.cn/zfxx/zfwj/szfbgtwj/zfwj2011_111255/201609/t20160907_2520576.html |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的通知》(國辦發〔2016〕53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現就實施“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全面實施“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
按照國務院要求,結合遼寧實際,在“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的基礎上,全面實行“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模式,整合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加載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以下簡稱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不再另行發放。取消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的定期驗證和換證制度,原有驗證和換證要求企業報送的事項經整合后納入企業年度報告內容,由企業自行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報送年度報告,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系統(遼寧)依法向社會公示。(省工商局牽頭負責)
二、實行統一的“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流程
在全省范圍內實行統一的“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條件、登記程序和登記申請文書材料規范,與“三證合一、一照一碼”改革相同。全面實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記、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申請人辦理注冊登記時只需填寫“一張表格”,向“一個窗口”提交“一套材料”。登記機關直接核發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相關信息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遼寧)公示,并歸集到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由登記機關將相關登記信息發送至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統計機構,對登記信息無法滿足社會保險和統計工作需要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和統計機構在各自開展業務時補充采集。(省工商局、省發展改革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統計局分別負責)同時,要積極推進“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申請、受理、審查、核準、發照、公示等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加快實現全省范圍內“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網上辦理。(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三、做好“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的過渡銜接
改革后,已按照“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模式領取加載統一代碼營業執照的企業,不需要重新申請辦理“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企業申請設立登記的、原執照有效期滿、申請變更登記或者申請換發營業執照的,由登記機關依法核發、換發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對營業執照的換發及統一代碼的賦碼方式、對企業原證照的收繳和管理方式,繼續按照“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的要求執行。對已領取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的,不再收繳原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省工商局牽頭負責)截至2017年12月31日,原發證照繼續有效,過渡期結束后一律使用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未換發的證照不再有效。(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四、加強實施“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的技術支撐
建立完善省級層面的數據交換機制。省工商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統計局要按照國家統一的信息標準和傳輸方案,結合遼寧實際,梳理各自業務信息系統相關數據項,建立部門間數據項對應關系,改造升級各自相關業務信息系統,依托省電子政務外網,搭建數據交換、管理和共享環境,制定數據交換技術方案,以統一代碼為唯一標識,通過省工商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統計局的數據交換,實現全省范圍內各級工商行政管理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統計部門的數據共享,確保數據信息落地到工作窗口,并在各相關業務信息系統有效融合使用。(省工商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統計局分別負責)
建立完善順暢高效的信息應用機制。省工商局在改革實施前,負責將全省各級登記機關登記的存量基本信息傳輸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和省統計局;改革后,負責將全省各級登記機關登記的增量基本信息及時傳輸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和省統計局;每年年報報送截止后,負責將全省企業年報相關信息批量傳輸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和省統計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將全省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在用人單位為其職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時收集到的相關基礎信息及時傳輸至省工商局。省統計局負責將全省各級統計部門開展統計調查任務時收集到的相關基礎信息及時傳輸至省工商局。省工商局、省統計局和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及時接收、獲取相關數據信息,并做好數據信息的導入、整理和轉換工作,確保共享信息在各自部門業務系統的有效融合使用。同時,要建立部門間數據信息共享對賬機制,加大對共享數據信息的核實力度,確保共享信息的準確率和完整率。(省工商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統計局分別負責)
五、推動“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營業執照的廣泛應用
改革后,全省各相關部門要在各自領域認可、使用、推廣“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營業執照,對已領取加載統一代碼營業執照的企業在辦理相關事務時,不再要求企業提供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對于企業持原有證、照辦理的備案、審批等事項,不要求企業因換領加載統一代碼營業執照而再行辦理變更手續,切實減輕企業負擔,省直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指導和督促工作。(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六、加強“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的組織保障
加強組織領導。省政府決定由省推進職能轉變協調小組商事制度改革組負責牽頭推進全省“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工作,省工商局、省編委辦、省發展改革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統計局、省政府法制辦為成員單位。(省推進職能轉變協調小組商事制度改革組負責)各市、縣級政府要加強領導,建立健全政府主導、相關部門參與的工作協調機制,及時協調解決改革中遇到的重大問題,統籌做好人、財、物、網絡、技術等保障和改革前后的各項過渡銜接工作。(各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各有關部門要建立協同推進工作機制,明確工作職責,制定具體方案,精心組織實施,逐項落實改革任務。對“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中落實不到位、銜接不順暢等問題,要在推進“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中認真研究、一并解決。(各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加強辦事窗口能力建設。要圍繞“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涉及的法律法規、技術標準、業務流程、文書規范、信息傳輸等內容,加強業務培訓,使辦事窗口工作人員準確把握改革要求,熟練掌握業務流程和工作規范,提高服務效率。加快辦事窗口服務標準化、規范化建設,進一步完善窗口服務功能,充實辦事窗口人員力量,不斷提升窗口服務水平。(省工商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統計局等相關部門分別負責)
加強法治保障。各相關部門要及時梳理本部門與“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相沖突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對有沖突的,盡快在制度框架內依法修訂和完善,確保改革在法治軌道內運行。(地方性法規、規章及政府規范性文件由實施部門會同省政府法制辦負責,部門規范性文件由制發部門負責)
加強宣傳引導。要充分利用多種媒體,采取多種宣傳方式,及時向社會公眾宣傳“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的重大意義,全面準確解讀改革政策,及時解答和回應相關熱點難點問題,讓企業和社會公眾充分了解改革政策,形成推動改革落地見效的良好氛圍。(省工商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統計局等相關部門分別負責)
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