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 | 江蘇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江蘇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 發布文號 | 蘇食藥監食通〔2015〕55號 |
---|---|---|---|
發布日期 | 2015-03-09 | 生效日期 | 2015-03-09 |
有效性狀態 | 廢止日期 | 暫無 | |
屬性 | 其他 | 專業屬性 | 其他 |
備注 | http://www.jsfda.gov.cn/xxgk/xxgkml/201503/t20150309_976075.html |
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藥品監管局,蘇州工業園區、張家港保稅區工商行政管理局,昆山、泰興、沭陽縣(市)市場監管局(食品藥品監管局):
根據《國務院關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18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3〕106號,以下簡稱《通知》)等文件精神,農業部、食品藥品監管總局聯合下發《關于加強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意見》(農質發〔2014〕14號,以下簡稱《工作意見》),對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銜接,強化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全程監管等提出了明確要求。為做好《工作意見》貫徹實施工作,經與省農委協商,由省農委和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結合實際分別組織實施?,F將《農業部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加強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意見》轉發給你們,請各地遵照執行,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在地方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嚴格按照《指導意見》、《通知》和《工作意見》的要求,強化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屬地管理責任,加強與農業、海洋漁業等監管部門的溝通和協調。要認真做好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銜接,共同研究解決監管工作中的交叉和監管空白問題。要厘清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的監管職責,細化任務分工,完善監管制度,責任落實到人,消除監管空白,形成監管合力。
二、根據《指導意見》和《通知》的規定,食用農產品的市場準入監管工作由各級食品流通監管部門承擔。各級食品流通監管部門應根據《通知》要求,及時向所在地政府報告,將食用農產品市場準入監管所需的質量安全監管、監督抽驗、快速檢驗、執法辦案等工作經費納入各級財政預算,以切實保障食用農產品市場準入監管工作的順利執行。
三、對于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尚未完全明確的監管職責和監管事項,要在統籌協調的基礎上,提請地方政府因地制宜明確監管部門,出臺相應的監管措施,避免出現監管漏洞和盲區。
四、各地對本通知的貫徹實施情況及工作中遇到的相關問題,應分別于6月20日、12月20日前報省食品藥品監管局食品流通監管處。聯系人:高清,電話:025-86275821。
附件:農業部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加強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意見 www.foodmate.net/law/shipin/185239.html
江蘇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201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