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 | 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 發布文號 | 暫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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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13-12-31 | 生效日期 | 2013-12-31 |
有效性狀態 | 廢止日期 | 暫無 | |
屬性 | 其他 | 專業屬性 | 其他 |
備注 | http://zw.zjfda.gov.cn/info!detail.do?id=39055 |
各設區市、義烏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為規范我省保健食品化妝品網絡銷售行為,省局研究制定了《浙江省規范保健食品化妝品網絡銷售行為指導意見》?,F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3年12月31日
浙江省規范保健食品化妝品網絡銷售行為指導意見
為規范我省保健食品化妝品網絡經營銷售行為,凈化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權益,確保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保健食品管理辦法》、《保健食品標識規定》和《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等法律法規,制訂本意見。本意見規范的對象包括提供網絡交易平臺服務的經營者(以下簡稱“平臺經營者”)和直接從事網上產品銷售的網絡保健食品化妝品經營者(包括網上商城和網店,以下簡稱“網絡產品經營者”)。
一、平臺經營者管理規范
1、對在網絡交易平臺從事保健食品化妝品經營活動的網絡產品經營者建立經營主體信息檔案,鼓勵經營者上傳、更新、完善相關經營許可信息。
2、與在網絡交易平臺從事經營活動的網絡產品經營者簽訂合同(協議),明確雙方在網絡交易平臺進入和退出、商品和服務質量安全保障、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3、建立網絡交易平臺管理規章制度,包括:交易規則、交易安全保障、消費者權益保護、不良信息處理等。
4、對在網絡交易平臺從事經營活動的網絡產品經營者發布的產品和服務信息建立檢查監控機制,排查、記錄、保存相關信息的內容及其發布時間,發現有違反保健食品化妝品相關法律、法規行為的,應向所在地行政監管部門報告。
5、根據監管部門提供的權威產品數據庫,對網絡產品經營者發布的保健食品化妝品產品完整披露。同時要求網絡產品經營者上傳產品清晰大圖,能夠準確辨認標簽標識內容,供消費者決策參考。
6、對產品信息發布準確規范的網絡產品經營者予以適當的政策傾斜。
7、加大日常商品信息排查力度,對排查發現的功能宣稱不合理、沒有相關批準文號、標簽標識與數據庫信息不一致的問題商品進行清理下架。同時對監管部門通報的不合格產品及時進行處理。
8、采取必要措施保護涉及經營者商業機密或者消費者個人信息的數據資料信息的安全。
9、建立消費糾紛和解和消費維權自律制度。
10、督促網絡產品經營者建立健全并履行索證索票、進貨查驗、臺帳記錄等制度。
11、各平臺應當依據自身特性,自行對網絡產品經營者建立適度、有效的監管機制及違規處理措施,依據違法、違規行為的情節嚴重程度對經營者執行相應的限權、關店處理。
12、積極主動配合監管部門對于有關投訴舉報的調查處罰工作,在技術可實現范圍內,提供與調查處罰工作相關產品的后臺數據。
13、加強自身有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和培訓,掌握和了解監管部門的政策導向和具體措施。組織重點大型網絡產品經營者定期進行學習培訓,督促引導廣大中小網絡產品經營者了解掌握相關規定。
二、網絡產品經營者管理規范
(一)基本要求
1、網絡產品經營者應當事先向消費者說明價格、運費、配送方式、支付形式、退換貨方式等主要信息,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確保交易安全可靠。
2、網絡產品經營者向消費者出具的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或者商業慣例;征得消費者同意的,可以以電子化形式出具。電子化的購貨憑證或者服務單據,可以作為處理消費投訴的依據。
3、發布的產品信息應該準確無誤,與經審批的數據庫內容相一致。頁面中有關保健食品的宣傳文案廣告應有保健食品廣告批準文號,不得擅自夸大產品功能,虛假宣傳。
4、自覺下架召回監管部門通報的不合格產品,刪除有關產品信息。
(二)網絡經營保健食品要求
1、網絡保健食品經營者應當在其網站主頁面或者從事經營活動的網頁醒目位置標明保健食品產品名稱、批準文號、保健食品標識、文號擁有者名稱地址、生產企業名稱地址、生產許可證編號、保健功能、主要原料、功效成分/標志性成分含量、適宜人群、不適宜人群、服用量、規格、保質期、“本品不能替代藥物”等信息。
2、禁止經營下列保健食品
?。?)標簽標識不符合保健食品標識規定的保健食品。
?。?)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的保健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保健食品,或者用回收保健食品作為原料生產的保健食品。
(3)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保健食品。
?。?)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保健食品。
(5)被包裝材料、容器、運輸工具等污染的保健食品。
?。?)超過保質期的保健食品。
?。?)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或者要求的保健食品。
3、網絡保健食品經營者應當建立健全以下制度:
(1)保健食品進貨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對采購的保健食品,應當查驗并索取供貨者的保健食品批準證書、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產品質量標準和保健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明文件,加蓋企業公章;進口保健食品還要查驗并公示有效的檢驗檢疫合格證明及進口保健食品批件。索取供貨者出具的銷售發票及相關憑證,憑證應當至少注明保健食品的名稱、注冊證號、規格、數量、生產日期、生產批號、保質期、單價、金額、銷售日期。
(2)保健食品臺帳管理制度。保健食品經營者應當如實建立進貨臺賬,記錄保健食品的廠名,廠址,廠家聯系方式,配料表,儲藏方法,保質期,供貨商,生產日期,進貨日期等內容。從事保健食品批發業務的銷售企業還應當建立保健食品銷售臺賬,如實記錄批發的保健食品的品種、規格、數量、流向等內容。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專職或者兼職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加強對保健食品包裝、標示、生產日期、保質期和有關儲存條件等的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報告和處理。
(4)保健食品退市和銷毀制度。保健食品經營者獲知其經營的食品不符合保健食品安全標準的,應當立即停止銷售、封存、及時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如實記錄封存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或生產日期)、停止經營的日期、召回日期等內容,并將有關情況報告所在地的監管部門。對應當銷毀的保健食品,保健食品經營者應當自行銷毀或委托有銷毀能力的單位進行銷毀,并做好有關銷毀的文字、影像等記錄備查。
?。ㄈ┚W絡經營化妝品的要求
1、網絡化妝品經營者應當在其網站主頁面或者從事經營活動的網頁醒目位置標明產品名稱、生產企業名稱地址、衛生許可證編號(包含生產許可證編號)、保質期等信息。特殊用途化妝品還應標明產品類別、批準文號、批件狀態等信息。
2、禁止經營下列化妝品:
?。?)未取得《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的企業所生產的化妝品。
(2)無質量合格標記的化妝品。
(3)標簽、小包裝或者說明書不符合《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第十二條規定的化妝品。
(4)未取得批準文號的特殊用途化妝品。
?。?)超過使用期限的化妝品。
?。?)宣稱“藥妝”類化妝品。
3、網絡化妝品經營者應當建立健全以下制度:
(1)化妝品進貨查驗和索證索票制度。對采購的化妝品,應當查驗并索取供貨者的營業執照、化妝品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化妝品行政(衛生)許可批件(備案憑證)或國產非特殊化妝品備案登記憑證、檢驗報告或合格證明,加蓋企業公章,并在網頁上公示文本復印件;進口化妝品還要查驗并公示有效的檢驗檢疫合格證明。應當向供貨商索取正式銷售發票及相關憑證,注明化妝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批號、保質期、單價、金額、銷貨日期以及生產企業或供應商的名稱、住所和聯系方式。
(2)化妝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瘖y品經營者應當如實建立進貨臺賬,記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批號、保質期限、產地、購進價格、購貨日期、供應商名稱及聯系方式等信息等內容。從事化妝品批發業務的銷售企業還應當建立銷售臺賬,如實記錄批發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批號、保質期限、產地、銷售價格、銷售日期、庫存等內容,或保留載有相關信息的銷售票據。購貨臺賬和銷售臺賬應當妥善保存,保存期應當比產品有效期延長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