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 | 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 發布文號 | 暫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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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 2016-07-20 | 生效日期 | 2016-07-20 |
有效性狀態 | 廢止日期 | 暫無 | |
屬性 | 規范性文件 | 專業屬性 | 其他 |
備注 | http://www.bjhpa.com.cn/index.php/show/policy/698.html |
各區局,局機關各處室,各直屬分局,市食品藥品稽查總隊:
《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類相關案件處理指導意見(二)(試行)》已經市局2016年第27次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6年7月20日
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類相關案件處理指導意見(二)(試行)
為進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高監管效率,統一規范本市食品類相關案件處理,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規定,制定本意見。
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相關規章、規范性文件作出明確規定前,本市食品類相關案件處理適用本意見。
一、違法所得的計算
本市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據《食品安全法》作出行政處罰時,違法所得應為實施違法行為的全部經營收入,不扣除應繳稅款或所生產、銷售食品或原料的購進價款。
二、貨值金額的計算
本市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據《食品安全法》作出行政處罰時,原料及食品添加劑按照進價計算貨值金額,半成品按照原料價格加其他成本計算貨值金額,成品(包括已售出、未出售、抽樣檢驗)按照銷售價格計算貨值金額。銷售價格應當以銷售單、合同、貨價簽等明示的單價計算,沒有標價的,按照該產品被查處時市場零售價的平均單價計算貨值金額。
三、《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適用
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未造成食品安全事故,食品經營者同時符合以下第(一)、(二)、(五)、(六)項規定的,從事食品零售業務的經營企業同時符合以下第(一)、(二)、(三)、(五)、(六)項規定的,從事食品批發業務食品經營企業同時符合以下第(一)、(二)、(三)、(四)、(五)、(六)項規定的,視為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依據該條規定,可以免予除沒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之外的行政處罰:
(一)食品進貨渠道合法,索取并留存真實、合法的供貨方食品生產或經營許可證復印件,索取并留存供貨方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能夠對購進的食品追根溯源;
?。ǘ┧魅〔⒘舸媸称烦鰪S檢驗合格證明或其他合格證明復印件,保健食品經營者索取并留存保健食品批準證書復印件(含技術要求、產品說明書等)和企業產品質量標準復印件,進口保健食品還應當索取并留存檢驗檢疫合格證明復印件;
?。ㄈ┳?015年10月1日起,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真實、完整,記錄項目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二款規定;
?。ㄋ模┳?015年10月1日起,建立真實、完整的食品銷售記錄,記錄項目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四款規定,能夠對銷售的食品追根溯源;
?。ㄎ澹┫嚓P憑證及記錄保存期限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條第二款規定;
?。┮罁妒称钒踩踩ā返诹邨l第一款第(一)到第(八)項的規定對預包裝食品標簽進行審查,履行了合理審查義務。
經營的食用農產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用農產品銷售者同時符合以下第(一)、(二)、(三)項規定的,視為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依據該條規定,可以免予除沒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用農產品之外的行政處罰:
?。ㄒ唬┦秤棉r產品購進渠道合法,索取并留存供貨方真實、合法的社會信用代碼或者身份證明復印件,索取并留存供貨方名稱、地址、聯系方式,能夠對購進的食用農產品追根溯源;
?。ǘ┧魅〔⒘舸媸秤棉r產品產地證明或購貨憑證、合格證明文件(進口食用農產品為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畜禽產品為檢疫證明,豬肉除檢疫證明外,還包括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明);
?。ㄈ┳?015年10月1日起,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食用農產品進貨查驗記錄真實、完整,記錄項目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條規定。
媒體、監管部門等已發布不合格食品信息后仍繼續經營的,或消費者提供證據,證明經營者知情的,不能免予處罰。
四、生產、經營添加藥品的食品的行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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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八條“生產經營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藥品,但是可以添加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目錄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制定、公布。”
?。ǘ┻`法界定標準
1.行為主體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包括餐飲服務)的單位或個人,包括持有食品生產、經營許可的主體或者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的主體。
2.生產、經營的食品中添加了除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之外的藥品。
(三)證據規則
1.必須取得的證據
?。?)證明生產、經營的食品中添加了除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之外藥品的證據。即證明生產、經營的食品中含有:未收錄在《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物品名單》中,但收載于《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中藥品,包括中藥材、中藥飲片、中成藥、化學原料藥及其制劑、抗生素、生化藥品、放射性藥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診斷藥品等。
根據藥品管理法的規定,藥品,是指用于預防、治療、診斷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調節認定生理機能并規定有適應癥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質,包括中藥材、中藥飲片、中成藥、化學原料藥及其制劑、抗生素、生化藥品、放射性藥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診斷藥品等。原衛生部于2002年公布的《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物品名單》現行有效,在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制定、公布新的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的目錄前,應遵照執行。案件中涉及未收錄在《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物品名單》中,但收載于《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中的大蒜、辣椒等物質,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給予明確答復前,案件辦理機構應采取“一案一請”原則;未收錄在《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物品名單》中,通過國家衛生計生委備案允許添加藥品的食品除外。
?。?)貨值金額的證據。
2.非必須取得的證據
?。?)添加藥品的食品。
?。?)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
?。?)存在違法所得及違法所得數額的證據。
五、餐飲服務提供者經營過期食品的行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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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項“禁止生產經營標注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二)違法界定標準
1.行為主體是提供餐飲服務的單位或個人,包括持有食品經營許可的主體或者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的主體。
2.向顧客銷售或贈送了(包括堂食小吃的贈送)超過保質期的預包裝食品或散裝食品。
?。ㄈ┳C據規則
1.必須取得的證據
?。?)證明經營、贈送了超過保質期的預包裝食品或散裝食品的證據。
在餐飲服務提供者就餐區等向銷售者開放的區域處發現過期食品(包括已開封及未開封),應定性為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貨值金額的證據。
2.非必須取得的證據
?。?)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
?。?)存在違法所得及違法所得數額的證據。
六、餐飲服務提供者使用過期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加工制作餐飲的行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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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三)項“禁止生產經營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生產的食品、食品添加劑。”
?。ǘ┻`法界定標準
1.行為主體是提供餐飲服務的單位或個人,包括持有食品經營許可的主體或者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的主體。
2.在餐飲加工制作中使用了超過保質期的預包裝食品、食用農產品、食品添加劑。
?。ㄈ┳C據規則
1.必須取得的證據
(1)證明在餐飲加工制作中使用了超過保質期的預包裝食品、食用農產品、食品添加劑的證據。
?。?)貨值金額的證據。
2.非必須取得的證據
(1)使用了超過保質期的預包裝食品、食用農產品、食品添加劑的食品。
(2)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
(3)存在違法所得及違法所得數額的證據。
(四)與未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行為的辨析
在餐飲服務提供者操作間等未向消費者開放的區域處發現過期食品(包括已開封及未開封),無證據證明已直接銷售、贈送給消費者或已使用過期食品加工制作餐飲,應定性為未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
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2016年7月21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