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重點領域、重點商品、重點市場治理,積極發揮行政執法震懾力,切實保護權利人和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市場經濟秩序,營造良好營商環境,珠海市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工作需要,現向社會公開我市2021年打擊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領域及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工作領域典型案例。 侵犯知識產權領域案件 【案例七】 珠海市某酒業有限公司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等的食品案件 2021年5月26日,根據公安機關通報線索,珠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聯合珠海市公安局執法人員依法對珠海市某酒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當事人)進行現場檢查?,F場當事人處于正常經營狀態,執法人員分別在當事人經營場所、經營場所辦公室、經營場所樓梯下儲存間發現存放各類酒一批,其中有無中文標簽的洋酒、無任何標簽的白酒、無法提供進貨憑證的洋酒(有中文標簽)。當事人經營無中文標簽的進口洋酒的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條的規定,珠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遂于當日立案調查。 經查明,當事人以23000元現金向身份不明人員購進無合法來源洋酒105瓶[93瓶MARTELL(馬爹利)商標和12瓶Hennessy(軒尼詩)商標的品牌洋酒],上述105瓶洋酒經商標權利人鑒別,均為侵犯他人商標、假冒廠名廠址的產品。同時,經拱北海關技術中心對上述105瓶被權利人鑒別為侵權商品的洋酒進行檢驗,其中MARTELL XO 70cle、MARTELL XO 1le、Martell Cordon Bleu 1le、MARTELL NOBLIGE 70cle四種、共81瓶洋酒中檢測出含有食品添加劑“檸檬黃”。另被查獲7瓶有中文標簽的“人頭馬 V.S.O.P 特優香檳干邑白蘭地”洋酒無法提供合法來源證明。 該局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并對經營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處罰款214000元;對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處罰款76000元;沒收違法經營的洋酒105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