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疫情防控要求,全力以赴做好當前疫情防控工作,市市場監管局公布8宗違反市場監管領域法律法規的涉疫情防控違法典型案例,予以警示。 此批案例包括進口凍肉來源不明、未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錄入進口冷鏈食品信息等違法行為,市市場監管局呼吁廣大經營者守法誠信經營,自覺遵守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切實承擔市場主體的社會責任,共同阻斷疫情傳播風險。 今天公布第一批4宗典型案例。 01洪卓輝冰鮮店經營無合法來源證明的進口冷凍肉品案 2021年2月2日,白云區市場監管局檢查位于太和謝家莊農貿綜合市場的洪卓輝冰鮮店,在當事人的凍庫內發現冷凍豬肉34件(813.78公斤),當事人現場無法提供該批商品的合法來源證明。 經查,當事人共銷售無合法來源進口冷凍豬肉1件(25.44公斤),銷售金額814.08元,違法所得101.76元;庫存34件(813.78公斤)被白云區市場監管局查扣,庫存商品貨值金額26040.96元。當事人經營無合法來源證明的進口商品貨值金額合計26855.04元,違法所得合計101.76元。 依據《廣東省反走私綜合治理條例》規定,白云區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作出沒收、銷毀無合法來源證明的冷凍豬肉813.78公斤,沒收違法所得101.76元,罰款6713.76元的行政處罰。 02 品源冷凍食品有限公司未將進口冷鏈食品信息錄入“冷庫通”系統案 2021年11月17日,荔灣區市場監管局檢查位于和平西路116號前座首層102檔的廣州品源冷凍食品有限公司時發現,當事人購進的一批原產地為泰國的進口“201凍雞肫”(150箱)已分銷完畢,但未通過“冷庫通”APP進行登記。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廣東省食品安全條例》規定,鑒于當事人具有《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定》的一般處罰情形,荔灣區市場監管局責令當事人立刻停止違法行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03 武興凍品店為他人倉儲無合法來源證明進口凍品案 2021年4月27日,南沙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根據公安部門移交線索,到廣州市南沙區大涌下街11號的武興凍品店執法檢查,據經營者盧某某確認,曾為他人一批無合法來源證明的進口凍豬肚凍品提供倉儲服務。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廣東省反走私綜合治理條例》規定,南沙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依據該條例和廣東省市場監管局《關于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適用規則》《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標準》有關規定,對當事人作出罰款70000元的行政處罰。 04 增城區仙村鎮無主走私進口凍品案 2021年1月18日,增城區市場監管局接到鎮街移送線索,與當地鎮街整規辦、公安部門聯合行動,在兩臺貨車上查獲進口冷凍肉20.87噸,后經鑒定為走私凍肉,當事人不明,涉案貨值高達63萬元,增城區市場監管局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 因無法確定上述涉案物品的所有人,依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增城區市場監管局于2021年1月26日至3月28日期間,以局政務網站登載電子公告、局實體公告欄和案發地分別張貼紙質公告的形式,通知涉案凍肉的所有人限期認領財物并接受調查和處理。公告期滿,上述涉案物品仍無人領取,也無人前來接受調查和處理,涉案凍肉納入后續銷毀處理計劃。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走私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和《刑法》規定,上述凍肉產品的貨主涉嫌構成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物品罪,增城區市場監管局將此案移送公安機關。目前,增城公安機關已立案偵查,并抓獲犯罪嫌疑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