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現將《2022年廣州市食品銷售環節監督檢查計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2日 (聯系人:李璠,聯系電話:86351935) 2022年廣州市食品銷售環節監督檢查計劃 為加強和規范對食品銷售活動的監督檢查,保障食品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49號)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要求,按照上級有關工作部署,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計劃。 一、工作目標 按照屬地負責、風險管理、程序合法、公正公開的原則,通過監督檢查,進一步督促食品(食用農產品)銷售者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和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落實管理責任,強化監管部門監管責任,及時發現并消除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頑疾問題和突出隱患,保障人民群眾食品消費安全。 二、檢查重點 (一)重點對象:校園周邊食品銷售單位;重大節假日的消費重點區域如車站碼頭、高速公路服務區、旅游景區的食品銷售單位;大型商場超市,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及其入場銷售經營者;從事冷藏冷凍食品貯存服務的非食品生產經營者;連鎖食品銷售企業及其配送中心、門店等;農村地區食品銷售者。 (二)重點品種:濕粉類食品、進口冷鏈食品、應節食品、生鮮肉及肉制品、酒類產品(含自泡酒)、活體河豚魚和野生河豚魚及其制品(禁止經營)、食品添加劑、預制菜、非法使用金銀箔粉食品等。 (三)重要時點:元旦、春節、中秋、國慶等重大節假日,春秋兩季開學季,季節變換期,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等。 三、檢查內容 食品銷售環節監督檢查內容應當包括食品銷售者資質、一般規定執行、禁止性規定執行、經營場所環境衛生、經營過程控制、進貨查驗、食品貯存、食品召回、溫度控制及記錄、過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處置、標簽和說明書、食品安全自查、從業人員管理、食品安全事故處置、進口食品銷售、食用農產品銷售、網絡食品銷售等情況。其中,特殊食品銷售環節,除上述內容外,還應重點檢查銷售者是否存在宣傳資料、網頁刊載的特殊食品信息涉及疾病預防或治療功能以及其他禁止含有的內容、保健食品是否標示警示用語等。 對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展銷會舉辦者監督檢查內容應當包括舉辦前報告、入場食品經營者的資質審查、食品安全管理責任明確、經營環境和條件檢查等情況。 對從事有特殊溫、濕度要求的食品貯存業務的非食品生產經營者監督檢查內容,應當包括備案、信息記錄和追溯、食品安全要求落實等情況。 四、檢查頻次 按照《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管理辦法》及相關規定要求,每兩年對轄區內所有食品銷售者至少進行一次覆蓋全部檢查要點的監督檢查,在全面覆蓋的基礎上,落實“雙隨機一公開”要求。 對風險等級為D級的食品銷售者以及高風險食品銷售者實施重點監督檢查,并根據實際情況增加日常監督檢查頻次。其中,學校及校園周邊食品銷售者列為D級監管,每學期開學時段至少開展1次監督檢查。 除飛行檢查外,實施監督檢查應當覆蓋檢查要點所有檢查項目。 五、工作要求 (一)科學計劃,有序推進。各區局要結合本轄區實際,科學擬制監督檢查計劃,計劃應包含但不限于本計劃所列的重點檢查對象,同時,認真落實分類分級管理要求,按期完成轄區食品銷售者風險分級評定工作,確保完成率100%。市局要加強對各區局監督檢查工作的組織、指導,適時對各區局監督檢查情況開展飛行檢查、督導檢查。 (二)嚴格檢查,閉環管理。各區局要嚴格規范日常監督檢查行為,如實記錄檢查情況,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當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并跟蹤整改情況記錄整改結果,確保整改到位。發現違法違規、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在依法調查處理的同時,應當及時督促食品銷售者追查相關食品的來源和流向,查明原因、控制風險,并根據需要通報相關市場監管部門。 (三)依法公開,成果運用。各區局應當依法做好日常監督檢查結果公示,日常監督檢查結果應當記入食品銷售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著力提高監督檢查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實讓消費者權益得到保障,讓違法者受到震懾。 |